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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豐以底價100.44億元標售中壢廠 大股東南港輪胎要求召開股臨會由股東表決

2021/07/23 15:42

泰豐(2102)輪胎董事會決議處分中壢廠,最大股東南港(2101)輪胎公司主張依公司法規定,處分主要部分之財產應由全體股東以特別決議同意,不可由董事會決議即輕率執行,以免戕害全體股東權益。(圖由南港輪胎提供)

〔記者楊雅民/台北報導〕泰豐(2102)輪胎董事會決議處分中壢廠,最大股東南港(2101)輪胎公司主張依公司法規定,處分主要部分之財產應由全體股東以特別決議同意,不可由董事會決議即輕率執行,以免戕害全體股東權益。

泰豐輪胎7月22日公告,董事會決議將以底價新台幣43.94億元、56.5億元,分別就泰豐100%持有之子公司泰鑫建設全部股權及子公司泰誠開全部股權,委託世邦魏理仕公開標售。

世邦魏理仕宣稱處分股權交易案主要土地資產 4.4 萬坪,底價100.44 億元,預計8月18日開標。

南港輪胎表示,不動產是泰豐公司的重要資產,且泰豐公司實收資本額約47億元,公開標售案的底價總和高達100.44億元,已超過泰豐實收資本額2倍以上,顯見公開標售案之標的當然是泰豐公司主要部分財產,依法必須依公司法相關規定辦理。

南港輪胎今天下午緊急發函泰豐董事會要求立即召開股東臨時會,由全體股東共同討論表決處分案,強調泰豐董事會若執意違法,也應負民刑事責任。

南港輪胎董事長張昌平發函指出,泰豐輪胎刻意忽視公司法第185條相關規定之違法行徑,剝奪一般股東合理預期應可依法定程序慎重研討重大處分案,更與主管機關嚴予要求的公司治理原則背道而馳,應受嚴厲譴責,並立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