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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萬名打工族生活補貼怎麼領?常見QA一次看

2021/06/25 12:08

勞動部將發放「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記者李雅雯攝)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行政院釋出紓困4.0精進版方案,勞動部將發放1萬元生活補貼給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下週一(6月28日)上午10點開放上網申請,初估將有41萬名打工族受惠。「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怎麼領?誰能領?勞動部羅列以下常見QA:

Q1:「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領取對象和資格條件?

A1:

(1) 適用對象為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的部分工時受僱勞工,並限月投保薪資2.31萬元(含)以下,且未領取其他性質相同的紓困生活補貼。

(2) 不包括下列對象:

a、同時在職業工會或漁會加保勞保者。

b、同時在2家以上事業單位加保,且其中1家的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者。

c、正在留職停薪,但依相關法令得以續保就業保險者。

Q2:「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發放金額多少?

A2:符合資格者,發給1次性補貼,金額為新台幣1萬元。

Q3:「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生活補貼」如何申請及發放?

A3:符合補貼資格的民眾,可於110年8月31日前選擇以下方式領取,無須提出書面申請:

(1) 110年6月28日上午10點起,可到指定網頁(網址公布於勞動部官網上)操作領取,請於3日後上網查詢入帳資料。

(2) 110年7月1日起,可持本人由國內金融機構或郵局發行的金融提款卡,至台新、中國信託、國泰世華3家銀行ATM操作領取現金。

(3) 110年6月28日起,如無法上網、沒有提款卡或有債務問題無法匯款者,可電洽服務專線,留下姓名、電話、地址等聯絡方式,將寄送紙本申請書給民眾,填妥後寄回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審核撥款。

Q4:補貼資格為何是110年4月30日已參加就業保險者?

A4: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於110年5月19日宣布全國疫情警戒標準升為第三級,多數勞工因而開始受到疫情影響,因此,以疫情升溫開始的前1個月底,即「110年4月30日」,並以當日「有參加就業保險者」(當日屬受僱狀態)為資格條件。

Q5:補貼資格為何是參加就業保險,而不是參加勞工保險?

A5:因為4人以下事業單位並非勞工保險強制加保對象,許多受僱於微型事業單位的部分工時勞工可能因此沒有投保勞保;也有一些不是受僱的勞工被允許準用投保勞保。本補貼是為了協助部分工時受僱勞工,所以資格條件限制為參加就業保險者。

Q6:沒有任何社會保險,有何紓困方案可申請?

A6:衛生福利部已針對「無各項社會保險」、「因疫情導致無薪或是收入減少」者,提供1萬元到3萬元急難紓困金補助。可撥打衛生福利部1957專線,由專人提供服務。

Q7:補貼資格為何限投保薪資2.31萬元(含)以下?

A7:本方案是協助部分工時受僱勞工的紓困措施,現行每月基本工資為2.4萬元,所以月投保薪資2.4萬元(含)以上的勞工,多屬於全時工作者,如果確實因為疫情受影響,各產業已經由其主管部會提供勞資雙方相關紓困方案(可洽詢1988專線)。

Q8:投保薪資2.4萬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同時在2家以上公司加保,其中1家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可以請領生活補貼嗎?

A8:不可以。只在1家公司加保、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或是同時在2家以上公司加保、其中1家月投保薪資在2.4萬元(含)以上的部分工時勞工,都不能申請本補貼。

Q9:同時在2家公司投保,2家公司投保薪資都在2.31萬元(含)以下可以請領2份生活補貼?

A9:不可以。因政府資源有限,所以本補貼計畫有規定,同時於2個以上投保單位(公司)參加就業保險者,不得重複領取本補貼。

Q10:如何查詢確認是否有投保就業保險及投保薪資是不是在2.31萬元(含)以下?

A10:民眾可向投保單位(公司)詢問加保情形;也可直接在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以「健保卡號+戶口名簿戶號(免插卡)」或「自然人憑證(需插卡)」線上登入查詢。如無法上網查詢,可致電勞保局(02-23961266轉分機3111),提供個人基本資料檢核查詢。

Q11:留職停薪期間續保就保者可以領取生活補貼嗎?

A11:不可以。正在留職停薪期間的勞工並未實際在職,其現況亦不因疫情而有差異。屬於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者,可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6個月,所以不列入補貼對象。

Q12:已經申請其他政府機關的補助還可以申請生活補貼嗎?那些算政府機關性質相關的補助、補貼或津貼?

A12:

(1)政府資源有限,所以本補貼計畫有規定,如領有與其他由政府機關所定且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只能擇一領取,不可以重複領取。例如:經濟部、交通部、衛生福利部、教育部、文化部等機關,若有發給與生活補貼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就只能跟本補貼擇一領取。政府會透過資訊平台勾稽資料,如有重複申請性質相同的補助、補貼或津貼,只會發給其中一項。

(2)有申請勞動部「自營作業者或無一定雇主之勞工生活補貼」,無法重複領取本補貼;教育部發放的「孩童家庭防疫補貼」非屬性質相同的補貼,領取「孩童家庭防疫補貼」的家長,還是可以領取本補貼。勞動部「安心就業計畫」、「充電再出發訓練計畫」、「安心即時上工計畫」等補助或津貼,亦非屬性質相同的補貼,還是可以領取本補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