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紓困4.0未考慮新創處境 創投公會籲莫讓新創成孤兒

2021/06/10 14:46

因應本土疫情升溫,政院日前公布「紓困4.0方案」,但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指出,新創事業未被認列於受疫情衝擊的商業服務業,加上新創事業多數「尚無營收」,因此被排除於紓困方案之外。(創投公會提供)

〔記者吳佳穎/台北報導〕因應本土疫情升溫,政院日前公布「紓困4.0方案」,但創投公會理事長邱德成指出,新創事業未被認列於受疫情衝擊的商業服務業,加上新創事業多數「尚無營收」,因此被排除於紓困方案之外;並提到,去年因應疫情衝擊,國發會透過國發基金以「特別股」形式辦理新創紓困,解決新創難以貸款的困境,但今年該方案並未延續,目前也未有替代方案,「新創團隊極有可能在資金短缺下難以存活。」

創投公會今(10)日發布新聞稿,指現行紓困4.0方案下,新創成為紓困孤兒。儘管經濟部提出「企業紓困補助方案」,分商業服務業、會展產業、貿易產業、製造及技術服務業4大類,其中「商業服務業」認定,以第一線經營餐飲、美髮、娛樂休閒產業為主,忽略受衝擊影響的數位經濟服務新創業者。邱德成說:「提供數位經濟服務的新創業者,並非都在疫情間受益,應擴大商業服務業認列範圍,納入受疫情影響嚴峻的新創業者。」

企業補助的另一個條件,是須佐證2021年5~7月營收衰退50%,但新創團隊處於起步階段,多數「尚無營收」,但疫情下仍將面臨「業務無法推廣」、「合作案延期或終止」、「投資人卻步」等困境;邱德成建議,政府應成立跨部會新創紓困補助專案辦公室,審查委員除了各部會代表,也可邀請產、學界代表,及社會公正人士,針對這類型態的新創業者進行專案審查。審查通過即提供一定的紓困補助款。

此外,目前經濟部推出紓困貸款方案,分「舊貸展延」、「營運資金貸款」、「受影響企業貸款」3類。其中「受影響企業貸款」,中小企業最高可貸1.5億,但多數新創事業尚無營業額且沒有抵押品等特性,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又無法為新創團隊做10成保證,銀行端往往不願核貸,導致新創事業面臨資金短缺。

創投公會指出,去年國發會運用國發基金以「特別股」形式辦理「對受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影響新創事業投資專案」,解決新創難以貸款的困境,但今年此方案並無延續,目前也尚未有替代方案,「新創團隊極有可能在資金短缺下難以存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