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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壹傳媒:黎智英不能行使公司股份投票權

2021/06/01 19:08

圖為香港壹傳媒集團創辦人黎智英。(歐新社)

〔中央社〕香港壹傳媒集團今天公告,經向當局核實,集團創辦人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本公司(壹傳媒)任何股份的投票權」。

香港保安局長李家超5月中依「港區國安法」規定,凍結黎智英持有的壹傳媒約7成股份,以及其擁有的3 間公司在本地銀行帳戶內的財產。

2020年8月,當局以違反「港區國安法」為由拘捕黎智英,至今仍被拘押。

壹傳媒先前公布,黎智英的資產雖被凍結,但不影響公司運作。

壹傳媒今天進一步公布,公司方面曾就黎智英所持股份投票權尋求警方國家安全處澄清。昨天獲得確認,除獲得保安局長許可外,黎智英「不得直接或間接行使其所持本公司任何股份的投票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