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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林昶佐要求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 內政部:一般市價8折

2021/03/19 14:45

立委林昶佐要求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第2階段社會住宅租金會訂為一般市價的8成,弱勢者再打8折。(記者叢昌瑾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立委林昶佐要求檢討社會住宅定價原則,第2階段社宅希望不要像台北市政府社會住宅出現3房就要4萬元的租金亂象,應訂定可負擔基準,內政部長徐國勇表示,第2階段社會住宅租金會訂為一般市價的8成,弱勢者再打8折。

立法院今天進行施政總質詢,林昶佐質詢時表示,社會住宅這幾年進展不錯,接下來要進入社會住宅第2階段,社會住宅租金問題,台北市社會住宅甚至出現3房租金高到4萬多元,違反社會住宅目的認知,由於第1階段是地方政府設定租金標準才會出現台北市政府胡亂搞造成反彈,第2階段是內政部負責發包興建,未來租金標準如何處理?

林昶佐也指出,社會住宅興辦經費來自住宅基金,但是基金剩不到50億元,可能之後會不夠用,需要請院長協調主計總處,看房地合一稅的收入是否可以撥一點給住宅基金。

行政院長蘇貞昌表示,政府用包租代管方式,第1期已經順利達成又超過,第2期也打算由中央興建6萬8千多戶,地方負責1萬2千多戶,另外還有包租代管,政府也希望用稅金相關措施,不要讓炒房者得到暴利,希望能照顧弱勢或離開故鄉打拼的人,有便宜的房子可以住。

對於補充住宅基金的財源,蘇貞昌說,相關政策推動外,由於財政紀律控制很好,除了特別預算、一般預算,收支甚至有剩,委員所提的會加以考慮。

徐國勇說,台灣800萬戶,先進國家至少有5%是社會住宅,只租不賣,我們剛起步還差很多,先鎖定2.5%,所以要蓋20萬戶,除了自行興建還要包租代管,加上12萬戶租金補貼,也產生很大的功用。

徐國勇指出,社會住宅租金標準經過大數據調查,會訂為一般市價的8成,弱勢者再打8折,住的時間還可以延長1倍,最長可以到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