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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達電內鬼案 副總兼首席設計師簡志霖判緩刑

2021/03/04 10:56

簡志霖。(資料照)

〔記者楊國文/台北報導〕股票上市的宏達電8年前爆發「內鬼」案,時任工業設計部副總經理兼首席設計師簡志霖,被控任內涉浮報、虛報款項、收取廠商回扣,並私自重製公司的商業機密Icon帶往中國,打算合作開新公司使用,一審依證券交易法特別背信罪等罪重判7年10月,另有可易科罰金的3月刑期,上訴後,一度以管轄錯誤理由移送智財法院審理,去年7月移送高等法院續審,高院考量簡已認罪、具悔意,今輕判簡不得易科罰金刑為2年、得易科罰金刑1年6月, 均緩刑5年,需提供240小時義務勞務、緩刑5年,已扣案1080萬犯罪所得須發還被害人或沒收,還可上訴。

簡志霖於2001年進入宏達電(HTC)工作,受到時任執行長周永明重用,不到40歲就當上副總經理,年薪1500萬元,加上紅利,年收入高達3000萬元,一度成為業界看好的明日之星。

簡志霖被控2013年欲離職往中國發展,卻在離職前以妻子名義成立「小玉」公司,企圖挖角多位宏達電工程師到中國開公司,還將宏達電尚未發表的新機圖形介面等商業機密,帶到中國簡報,甚至多次與同事浮報、虛設款項,藉此向廠商收取回扣,共詐領3300多萬元。

檢調於2013年8月發動大規模偵辦行動,在簡志霖家中搜出300萬元可疑款項,並將簡聲押獲准,同年12月依證交法的特別背信罪、營業秘密法、商業會計法、刑法背信罪、詐欺取財等罪嫌起訴。

台北地院前年4月將簡志霖判刑7年10月,另有可易科罰金的3月刑期,沒收682萬元不法所得;另外,前工業設計部處長吳建宏因認罪,被判刑2年、緩刑5年,沒收770萬元;時任資深經理黃國清、黃弘毅、製造設計部前經理洪琮鎰、員工陳枻佐、廠商張俊宜、陳榮元、陳忠貴,各處4月至1年半徒刑,緩刑2至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