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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霸王痛失投信董事 街口電支董座也面臨「自然解任」

2020/09/29 19:26

只要五年內完成電支電票整併修法,胡亦嘉的街口電支董事長就會喪失資格、被「自然解任」。(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有「街口小霸王」之稱的胡亦嘉(街口集團執行長),今天被金管會解除街口投信的董事職務!金管會說明,被解職後,除三年內不得重返投信證券業之外,目前電支電票正進行整併修法,只要五年內完成、有了法源依據,胡亦嘉的街口電支董事長職務,就會面臨被「自然解任」。

街口集團旗下有三大主要事業,分別為投信、電子支付(電支)及金融科技(金科),其中,胡亦嘉同時為投信董事、電支及金融科技董事長。

而「街口電支」是我國電子支付機構的龍頭,會員數高達三百多萬人,交易金額亦遙遙領先其他電支業者,因此,備受市場關注。

胡亦嘉原本要身兼街口投信董事長,但其在九月中旬已遭到金管會駁回這項人事案,如今,非但投信董事的職務保不住,就連街口電支董事長未來也面臨被「自然解任」。

金管會官員表示,依規定,若投信負責人遭到解職,三年內不能回到投信證券業,五年內不能回到金融業;其中,電支也屬於金融業一環,但2016年才通過電支管理條例專法,當時並沒有制定有關負責人消極資格之規定。

不過,官員強調,行政院已經核定「電支電票兩法整併草案」,希望在這會期送入金管會完成審議,屆時,有關負責人消極資格就會制定相關子法。

換言之,從現在起的五年內,只要立法院完成修法、且金管會制定子法後,曾經有被解職紀錄的胡亦嘉,就會喪失街口電支的董事長資格,也就是「自然解任」。

金管會銀行局主秘童政彰也直言,從這起裁罰案來看,該負責人法遵意識薄弱,公司內控欠佳的問題,因此,在街口電支機構方面,金管會將提高監理強度及關注。

既然,投信、電支都沒有容身之處,是否代表胡亦嘉要跟整個街口集團說掰掰嗎?

據指出,由於金科公司並不歸金管會監管,胡亦嘉未來仍可以用街口金科公司董事長的身分,繼續擔任街口集團執行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