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統計,金管會在近4個月時間內,對保險業者共開出43張罰單,遙遙領先銀行及證券期貨業。(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根據統計,今年從5月20日開始計算,截至9月11日為止,不到4個月時間,金管會對保險業開出43張罰單、等於平均不到3天就開出1張,且保險業罰單件數,占整體金融業達七成七。
首先,根據金管會統計,從5月20日(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上任日)至9月11日為止,由金管會的保險、證券期貨及銀行三大局,在近四個月的時間,一共開出56張罰單,裁罰金額合計為4016萬元。
在這段期間內,由「保險局」開出罰單共有43張,挨罰對象包括:壽險、產險、保經代及銀行兼營保代等,合計金額為2300萬元;「證期局」開罰12張,對象全數為期貨業者,總金額為516萬元;至於「銀行局」,僅開出1張罰單,但金額較大、單一案件為1200萬元。
其次,如果以件數占比進行比較,光是保險業就占了7成7,遙遙領先銀行及證券期貨業;若從金額來看,保險業也占了5成7。
再者,若就缺失情節來看,在保險局上述開出43張罰單當中,有3家保經、保代公司,在今年8月間,因為未依規定完成調整資本額,而被金管會依據保險法,廢止許可登記,並註銷執業證照。
不過,為何保險業近期頻頻被開罰?金管會官員表示,並非刻意針對某一金融產業別懲處,都是依照行政程序辦理,例如:檢查局的例行金檢發現缺失,然後,再由保險局依照情節輕重予以開罰;而這段時間,確實保險業被開罰案件比較多,但有些情節較輕,僅給予糾正處份,而沒有祭出罰鍰。
「開罰本身不是目的!」官員強調,金管會依法進行裁罰,目的是為了導正部分金融業相關缺失行為,最重要是把缺失改善,也期盼金融3業能夠恪遵相關法令,重視內稽內控及風險控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