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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業出包罰不完!金管會再開7張罰單 合計破千萬元

2020/07/21 17:24

根據統計,近2個月時間,金管會針對保險業務缺失(含銀行兼營保代)已經祭出20張罰單。(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命令,共開出7張罰單、全數為保險業務方面缺失,對象包括壽險公司、保代公司及銀行兼營保代,7張罰單的裁罰金額合計為1,050萬元。

根據統計,金管會主委黃天牧自520上任截至今日,也就是2個月時間,針對保險業務缺失(含銀行兼營保代)已經祭出20張罰單。

今天遭到金管會開罰的業者,包括:「兆豐人身保代」遭罰330萬元、「臺企保代」遭罰300萬元、「第一銀行」(兼營保代)罰180萬元、「法巴人壽」60萬元、「保誠人壽」60萬元、「第一金人壽」60萬元及「東森保代」60萬元,上述7家合計105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表示,前述6家(不含東森保代),首先,在銀行兼營保代方面,共有4大缺失,包括:「未落實執行確認消費者對保險商品之適合度」、「未依照公司內部規範辦理申訴案件或未建立檢討分析機制」、「廣告文宣審核及酬金制度欠妥」及「僅依錄音銷售過程紀錄範本逐字向客戶說明商品」。

其次,在壽險公司方面之缺失,包括:對於客戶辦理房屋貸款或保單借款再購買保單,未有事後查核及就查核發現缺失要求保險代理人立即改善之機制,且於核保時未落實查證保戶保費來源、收入、財務狀況及瞭解保戶保險需求及適合度。

此外,在「東森保代」缺失部分,金管會指出,該公司有以健康險話術招攬傷害保險之情事,如:告知客戶因慢性病需請看護或在家療養就可理賠,不過,依保單條款是外來突發事故所致之第1級至第6級殘廢可按月給付保險金,與保代管理規則規定不符。

因此,金管會核處「東森保代」包括:2項限期1個月改正,併處罰鍰6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