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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戰勝歐盟!曾遭指避稅應繳4千億 歐盟法院今駁回

2020/07/15 18:10

歐盟執委會曾在2016年8月裁定,指愛爾蘭政府向蘋果公司提供了非法稅收優惠,並命令蘋果應向愛爾蘭支付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461億元),而愛爾蘭政府和蘋果則就此向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訴訟,歐盟普通法院則在今(15)日做出裁決,駁回蘋果應向愛爾蘭補繳稅款的命令。(法新社)歐盟執委會曾在2016年8月裁定,指愛爾蘭政府向蘋果公司提供了非法稅收優惠,並命令蘋果應向愛爾蘭支付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461億元),而愛爾蘭政府和蘋果則就此向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訴訟,歐盟普通法院則在今(15)日做出裁決,駁回蘋果應向愛爾蘭補繳稅款的命令。(法新社)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歐盟執委會曾在2016年8月裁定,指愛爾蘭政府向蘋果公司提供了非法稅收優惠,並命令蘋果應向愛爾蘭支付130億歐元(約新台幣4461億元),而愛爾蘭政府和蘋果則就此向歐盟普通法院(General Court)提起訴訟,並指歐盟執委會的裁決「違背常理及事實」,歐盟普通法院則在今(15)日做出裁決,駁回蘋果應向愛爾蘭補繳稅款的命令。

《CNBC》報導,歐盟執委會曾裁決,因愛爾蘭當局的稅收減免政策,使蘋果公司多年來支付的稅款,大幅低於其他公司,因此命令蘋果需向愛爾蘭補稅130億歐元。據報導,在愛爾蘭稅制下,美企在2003年,僅需為繳納其佔歐洲營收1%的企業稅,甚至此比率在2014年降至0.005%。

而在愛爾蘭政府和蘋果向歐盟普通法院提起訴訟後,歐盟普通法院於今日公布裁決結果,其廢除了歐盟執委會「具有爭議」的決定,因為該機構未能成功按照必要的法律標准,證明愛爾蘭政府和蘋果的行為,符合《歐盟運作條約》(TFEU)第107(1)條有關政府不當補貼的規定。

歐盟普通法院公布裁決後,愛爾蘭政府、蘋果公司和歐盟執委會,有兩個月的時間決定是否將提出上訴,並決定是否將案件提交給歐盟最高法院「歐洲法院」(European Court of Justice)審理。

報導指出,出於歐盟近年致力於打擊稅務問題,加上武漢肺炎(新型冠狀病毒病,COVID-19)疫情使歐洲政府需要透過稅收增加收入,以及上述案件涉及美國科技巨頭蘋果,歐盟普通法院的裁定結果,可能影響歐盟往後和其他公司在稅收問題上的往來。

同時,歐盟內部正辯論是否應該徵收數位稅,以確保大科技企業和其他傳統企業相比,能支付更公平的稅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