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大同強刪股東投票權 金管會告發、北檢分他字案

2020/07/09 17:31

大同公司董事長林郭文艷日前於證交所召開記者會,說明股東會事宜。(資料照)

〔記者錢利忠/台北報導〕攸關經營權的大同公司股東會於今年6月30日登場,公司派以「企業併購法」第27條規定為由,刪除逾半出席股數投票權;對此,金管會認定大同公司派自行認定逕行剔除股東表決權的行為,已損及大同股東權益,涉犯證券交易法之特別背信等罪;台北地檢署今已收到金管會函送案件並分他字案,由檢察官林彥均偵辦中。

無獨有偶,身為大同小股東的名嘴蔡玉真,也不滿公司派所為,今天下午已向北檢控告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法務長趙安、股務處主管王隆潔等3人特別背信罪;兩案將併案處理。

今年6月30日,大同召開股東會進行各類討論、承認案,合計超過20件,公司派以「包裹投票」進行,且在投票前以企併法規定為由,刪除逾半出席股數投票權,連電子投票票數也都刪除,總股權23.4億股、僅剩約9.9億股可投票。

市場派股東雖曾當場提出質疑,但大同董事長林郭文艷未回應;最終大同公司派拿下全部6席董事、3席獨董席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