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防未來新興菸品成低稅菸漏洞 財部擬修正計稅方式

2020/07/03 15:16

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菸酒稅法」,將「其他菸品」的計稅方式,改為以重量或支數,擇一從高計徵。(美聯社)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目前市面上新興菸品的重量,可能比傳統紙菸更輕,若依照目前菸稅以「重量」計徵,可能會比按「支」計徵的紙菸,稅負更低,行程低價菸漏洞;因此,財政部近日預告修正「菸酒稅法」,將「其他菸品」的計稅方式,改為以重量或支數,擇一從高計徵。

「菸酒稅法」已經歷9次修正,最近1次修正為2017年6月14日。配合「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規定,針對「其他菸品」按計量單位「重量」或「支數」計算菸品健康福利捐,從高課徵。

因此,財政部近日也預告修正「菸酒稅法」,針對「其他菸品」的計稅方式,也採同樣方式計算,將改以按重量或支數,取其高者從高計稅。

依據「菸酒稅法」現行規定,紙菸課稅方式,以每千支徵收1590元;菸絲、雪茄及「其他菸品」則是每公斤徵收1590元。

財政部說明,主要考量近年出現各種新興菸品,型態不一,許多新興菸品比紙菸重量更輕,例如不少加熱式菸品,重量比紙菸更輕。

為避免按「支數」計算應徵稅額,大於按「重量」計算的稅額,但卻以較低的重量計算稅額課稅,而形成低價菸,因此,擬具「菸酒稅法」修正草案,定明「其他菸品」應徵稅額,按每公斤或每千支徵收1590元,取其高者計徵。

至於加熱式菸品等新興菸品,未來應視為菸品,或「其他菸品」課稅,財政部表示,還是要視衛福部的「菸害防制法」修正草案中,如何認定加熱式菸品及電子菸的屬性,例如是屬於「菸品」或「類菸品」,以及未來是否可開放,能否進口或製造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