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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廠員工被裁員領資遣費無法紓困 屏市公所︰規定就是如此

2020/05/26 17:18

〔記者葉永騫/屏東報導〕屏東市一名在電子大廠工作的員工,由於公司因疫情訂單減少遭到資遣,目前失業,申請政府紓困審查時,卻以領過資遣費不符資格被退回,讓當事人覺得相當不合理。屏東市公所則說明,政府的相關規定就是如此,已領資遣費就不在紓困之列。

 這名30多歲的屏東青年,大學畢業後就到電子大廠從事第一線的工作,不料武漢肺炎發生後公司的訂單大量減少,公司先讓員工休無薪假,接著就直接資遣員工,他在該公司服務長達8年,因此領到一筆20多萬元的資遣費用,但也宣告失業,這幾個月都找不到工作,每天坐吃山空,讓他心急如焚,得知政府推出紓困方案後就向屏東市公所提出申請,沒想到審查時卻被認定不符合資格駁回,讓他覺得相當不合理。

 被資遣員工無奈地說,農漁民沒有直接受疫情影響者都能獲得紓困金,他直接因疫情而失去工作,竟然不符合政府紓困的對象,覺得很離譜。

屏東市民代表林仁傑表示,政府的紓困規定有瑕疵,不受疫情影響的人可能領到紓困金,真正受害的卻領不到錢,審核的條件真的有問題,需要更加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