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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漁民現金紓困資格看這裡 請領設立排富條款

2020/05/04 18:36

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說明現金紓困措施。(記者簡惠茹攝)

〔記者簡惠茹/台北報導〕農漁民也能領紓困現金,每人補貼1萬元!農委會主委陳吉仲今天下午說明請領資格,須為農保、漁會甲類會員或是實際耕作者,並強調有設立排富條款,有領過其他性質補助就不能領取。

農委會今天下午舉行記者會說明農業部門紓困振興新增措施,其中符合資格的農漁民將可領到一次性現金紓困1萬元補貼。

陳吉仲表示,農產品內外銷通路受疫情影響,國內消費者的行為也有顯著改變,對農漁民的農業收入造成衝擊,另外,農漁民的家戶所得原本就低於一般家戶所得,多數農漁民為填補家計常有非農漁業兼職,也在這次疫情中有所減損,農漁民的生計其實是受到武漢肺炎的雙重打擊。

陳吉仲說明,適用對象為農民健康保險之被保險人、漁會甲類會員,以及實際耕作者包含有參與農糧政策、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或經改良場確認的實耕農民,並設立排富條件,且未請領本會或其他機關性質相同之補貼,從5月11日起到6月30日受理申請,每人發給1萬元,評估有140萬農漁民受惠。 

陳吉仲指出,排富條款則是指107年度個人總和所得總額未達50萬元,且未請領農委會或其他機關所定的性質相同補助、補貼或津貼。

農委會表示,考量受到疫情影響,所需營運周轉資金較高,農委會已於今年4月27日修正發布紓困振興辦法,受到利息補貼專案農貸新貸案件,經專案同意者,於最高總貸款額度內,可以彈性調高周轉金貸款額度,另外農家綜合貸款受疫情影響新舊案件,納入補貼項目,提供1年利息補貼。

此外,農委會指出,也開放農漁會信用部透過全國農業金庫辦理經濟部防疫千億保營運資金和振興資金貸款,並享有信用保證及利息補貼。

陳吉仲表示,原先勞動部之前發布的是針對有投勞保的漁民,且投保薪資2.4萬以下,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漁會甲類會員,符合這個條件的有15萬人,每人每月1萬元,1次發3個月共3萬元,各區漁會已經開始受理,跟這次的紓困補貼措施對象樣態不同。漁業署補充說明,有請領過上次補助的漁民這次就不能再申請。

農委會表示,針對武漢肺炎疫情的紓困振興措施,除了編列特別預算並動支相關基金共53.68億元外,再追加特別預算19.85億元,共計73.53億元,目前已經執行約12.33億元,因應疫情變化和產業需求還會持續檢討提供受衝擊的農民、農民團體和農企業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