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獨董反對李紀珠任下屆董事 新光金公告3點說明

2020/04/29 11:45

新光金獨董李勝彥在董事會中,提案反對李紀珠(見圖)任下屆董事。(資料照)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新光金(2888)今天公告指出,獨立董事李勝彥在董事會中,反對李紀珠擔任下屆董事候選人,並認為李紀珠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加上公司放任,有違新光金控道德行為準則。新光金在公告中說明李勝彥的說法非事實。

李勝彥認為,李紀珠在新光金的個人作為和公司的對應可歸納4點,包括頂撞體制、牴觸法令、怠忽職責,以及公司放任等,顯示公司董事會和法務單位集體袒護和縱容李紀珠不當行為,有違新光金道德行為準則第2條及第8條。

新光金今天表示,公司已於昨天(28日)董事會,全數通過第七屆新光金董事候選人名單,並在公告中提出說明。第1,李勝彥反對意見所陳內容均非事實。

第2,本案經主席慎重徵詢全體出席董事採舉手表決,除李勝彥獨立董事表示反對以外,其餘13名董事一致同意依原提案名單通過。

第3,董事會所提候選人名單,均符合「公司法」第192條之1及「公開發行公司獨立董事設置及應遵循事項辦法」第2條至第5條等規範,經董事會決議通過列入本公司第七屆董事(含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於法尚無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