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基金經理人涉違法炒股 群益投信遭罰120萬元

2020/04/21 18:18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基金經理人涉及違法炒股,群益投信未善盡督導之責等缺失,因此,核處120萬元罰鍰。(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用人頭戶違法炒股牟利,被金管會逮到了!金管會今天表示,日前對群益投信進行金檢時,發現黃姓前基金經理人利用人頭戶,涉及違法炒作獲利;因此,對群益投信開罰120萬元,並「勒令解除」黃姓經理人職務,未來三年內不得回到金融圈。

金管會證期局表示,本案並非接獲外界檢舉,而是金管會在去年執行檢查業務,發現有異常之處,隨即移送檢調偵辦。金管會這項開罰屬於「行政處分」,至於其它司法的刑事責任,目前正由檢調機關偵辦。

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指出,金管會對群益投信辦理業務檢查期間,發現黃君於2018年4月到2019年8月任職期間,利用3個人頭戶以職務所知悉的消息,為自己或他人的利益與所管理基金為相同股票的買賣交易。

證期局表示,黃君是可以做投資決策、決定投資組合標的;據瞭解,其模式是該檔台股基金下單的前一天或同日,黃君先用人頭戶買進同檔股票,之後,在當天當沖或隔天沖掉,進行短線炒作、賺取價差。

針對本案開罰原因,蔡麗玲強調,群益投信未善盡監督之責,亦未有效管理網際網路使用安全、對於下單網頁沒有全部阻擾,導致黃君在上班時間可利用公司無線網路為自己或他人利益買賣股票。

因此,金管會根據「投信投顧法」開罰群益投信120萬元,並對黃姓經理人祭出解職處分。

對於金管會這項開罰,群益投信也發布聲明,前基金經理人違反從業人員規定,屬個人行為,惟公司對經理人違法違規行為「零容忍「,已從嚴懲處予以免職,並委由律師提出告訴追究相關責任,以儆效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