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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裁會裁決:長榮航需在收到裁決書10天內恢復罷工空服員優待機票

2020/04/15 16:37

勞裁會裁決:長榮航需在收到裁決書10天內恢復罷工空服員優待機票(資料照)

〔記者李雅雯/台北報導〕勞動部不當勞動行為裁決委員會做出裁決,認定長榮航空在去年空服員罷工發生前,發出取消優待機票的公告構成不當勞動行為,需在收到裁決書10天內恢復參與罷工空服員的優待機票,否則將可連續開罰。

裁決會決議指出,優待機票是既有制度,不是額外發給的津貼,不該做為對抗手段,全程配合公司勤務的空服員就有優待機票,參與或部分參與罷工者取消優待機票則成為一種懲罰,工會主張這是「秋後算帳」、「差別待遇」,屬於不當勞動行為,裁決會亦認定這是不當勞動行為。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指出,裁決會決議書送到勞資雙方手上,10天內資方應該依該行政救濟命令內容,恢復罷工者的優待機票,否則將可開罰6萬到30萬元,可採連續罰;不過由於勞資雙方已經循勞動事件法在桃園地方法院達成協議,在明年1月1日全面恢復優待機票,這個「10天內」的恢復會再跟勞資雙方了解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