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中國違約企業收歸國有得法院支持 債權人無語問蒼天

2020/01/14 22:15

中國丹東法院偏坦政府的判決遭質疑;圖為遼寧省丹東市市景。(路透)

〔財經頻道/綜合報導〕經營中國遼寧省丹東港的「丹東港集團」從2017年開始違約,目前未償還債券達80億人民幣,高居中國違約企業第8名,而近期爭議再起,原來丹東中級人民法院近來的判決支持了由政府所領導的債務重整計畫,也就是讓丹東港破產、資產豐厚者收歸國有,造成債權人鉅額損失,批評此破產程序是「不透明的」。

據《彭博》報導,由於制裁北韓影響,導致過去以債養債的丹東港集團業務一落千丈,政府的重組計劃是,整合與集團有關的另外3家公司成為2間新的公司,但政府將擁有獲利較豐富的企業,而利潤較低的企業則歸債權人,原本債券持有人或機構則可獲得最多30萬人民幣的現金補償,並將債權轉為後者的股權。

此計劃造成債權人嚴重損失,因此與股東一起強烈反對此構想,然而丹東法院仍在去年12月31日判定支持政府,認定該構想是「相對公平」的,而全案不可上訴。

代表丹東港集團80%股東的律師魯福爾特(Harold Ruvoldt)直言對此裁判感到「非常失望」,並表示股東們也擬了重組計劃,預計籌集25億美元資金以償債,也有股東透露在破產重整的過程中,他們被完全排除在外,讓外界質疑該中國的地方保護主義,以及中國東北「鏽帶」地區政府部門支配力的質疑。

植德律師事務所(Merits Tree)合夥人張文良則指出,破產重整計劃被批評的根本原因是缺乏訊息公開及透明度。

而報導則指出,早前中國政府才承諾要公平處理債券問題,以恢復投資人信心,但丹東法院的判決背道而馳,也反映了政府部門的強大力量,以及地方保護主義仍是一大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