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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不動產3度爆缺失! 遠雄人壽1年半遭罰2390萬元

2019/10/24 17:41

遠雄人壽因為辦理不動產投資開發及銷售有五大缺失,遭金管會開罰850萬元;1年半吞3張罰單合計金額高達2390萬元。(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又有壽險業遭重罰!金管會今天公布最新裁罰,遠雄人壽因為辦理不動產投資開發及銷售有五大缺失,遭金管會開罰850萬元;金管會保險局表示,之前遠雄因為投資不動產缺失而遭罰,包括去年4月1440萬元 、今年6月100萬元,因此,三張罰單合計金額高達2390萬元。

金管會保險局指出,本案是2018年進行不動產專案檢查時,發現遠雄辦理不動產投資開發及銷售作業、利害關係人交易、內部稽核單位查核作業,以及防制洗錢作業等業務,有違反相關法令規定,且有礙健全經營之虞,因此,依保險法、洗錢防制法核處遠雄人壽。

在主要缺失內容方面,包括:遠雄對於自行發包工程未能建立廠商遴選,逕行以簽報處理、未建立不動產投資合作興建開發檔案管理作業、就不動產投資開發重大資訊未建立完整提報董事會之內控機制、未建立客戶信用風險評估機制、未訂定不動產公開標售仲介人績效考核標準及利益衝突防範機制等。

保險局官員表示,這次核處遠雄人壽罰鍰850萬元,並及16項糾正之處分。這次開罰是遠雄的法令遵循未能落實,並非單一投資案,也呼籲保險公司應該依保險法令規定建立相關內部控制制度並落實執行。

其實,這並非遠雄人壽最嚴重的一次裁罰,金管會指出,去年4月,金管會還重罰遠雄人壽1,440萬元;主要是2016年、2017年辦理不動產交易專案檢查,發現遠雄人壽有2大缺失,不僅重罰1,440萬元,更勒令遠雄人壽前董事長趙藤雄及遠雄人壽總經理趙信清兩人解除職務,5年內不得回鍋金融圈。

接著在今年6月,遠雄也收到一張不動產缺失的罰鍰,但缺失情重較輕,開罰一百萬元。

換言之,從2018年4月至今、約一年半內,遠雄人壽因為投資不動產缺失,就被金管會開罰三次、金額共達239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