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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卡繳罰單手續費怎麼收?聯卡中心:10月起每筆最高35元

2019/09/12 11:26

圖為民眾至超商印列交通違規罰單。(南市交通局提供)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因應民眾刷卡繳納罰款,屬於因個人違規行為所產生,不同於一般消費型態,需自付手續費,聯合信用卡中心今日發布繳費級距,每筆998元以下罰單手續費2元,最高的99981(含)元以上罰單,手續費35元,10月1日起正式實施。

 聯卡中心指出,聯卡中心自106年起建置「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由於部分銀行不願再吸收手續費,因此衍伸出罰單手續費不該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負擔的質疑。

 聯卡中心今日指出,自今(108)年10月1日起,「公務機關信用卡繳費平台」交易手續費支付將區分「一般規費」性質及「罰款交易」二類。規費的手續費將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支付,民眾無須負擔;但罰款類交易因性質特殊,政策決定不宜由公務機關編列預算支付,由違規者自行負擔。

 聯卡中心表示,經過與相關公務機關溝通後,為避免繳納金額加上手續費一併刷卡時,造成跨級距問題,最終訂出罰款類交易的收費級距,罰單金額在1元-998元間,手續費2元;999元至9993元手續費7元;9994元至49990元手續費10元;

49991元至99980元手續費20元;罰單金額99981(含)元以上手續費收35元。

 聯卡中心表示,相關收費級距已請公務機關對外公告,如果民眾不同意支付刷卡手續費,還是可以改採其他方式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