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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米盒子是盜版? 小米台灣:水貨商侵害商譽 將依法追究

2019/09/04 16:39

立院四月三讀著作權法修正案,部分機上盒或app等追劇神器若涉侵權可罰50萬。(資料照)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台灣六大公協會團體為打擊盜版,今(4)日公告,除既有的安博、千尋等28款機上盒外,第2波機上盒自律審核名單新增小米盒子等網路播放器,對此,小米台灣表示,台灣六大公協會團體公告機上盒自律審核名單中的小米盒子(MDZ-20-AA),並非小米台灣官方引進銷售的商品,此為水貨商自行送審、進貨,與小米台灣無涉。

 小米臺灣強調,針對水貨商侵害小米台灣商譽及攀附商譽之行為,小米台灣將依法訴究相關法律責任。

 小米台灣指出,販售的所有產品皆遵循法律規範,並取得相關認證,請用戶透過小米台灣官方正式授權通路購買小米產品,以維護自身的消費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