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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未完全鬆綁華為限制 專家籲台商供應鏈保持警覺

2019/07/05 16:03

美國未完全鬆綁華為限制,專家籲台商供應鏈保持警覺。(資料照,路透)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中國科技大廠華為今年5月被美國列入「實體清單」中,美國企業被禁止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向華為出售產品,G20後美國總統川普表示,要放鬆對美國企業向華為出售產品的限制,但華為是否能完全退出「限制名單」仍存在不確定性。資誠稅務諮詢顧問公司執行董事蘇宥人提醒,屬於華為或其他中國大廠供應鏈的台商,仍需保持警覺留意後續發展。

蘇宥人指出,美國出口管制規定(EAR)範圍,幾乎涵蓋所有源自美國或位於美國的有形和無形(如軟體)產品,應遵守相關規定的供應商也不只限於美國企業。台、日、歐洲等供應商,都須EAR規定,未獲准前不得將美國晶片、軟體等產品出售給受限制的對象,台商須注意美方的相關規定。

他解釋,因國際貿易和全球分工,一個產品可能涵蓋不同國家的成份、元件或技術,假設美國境內製造的晶片,送到台灣公司,將該晶片用於自行研發製造的電子產品中,最終產品認定為台灣製造,但該產品中因有美國製造晶片,是否受EAR管制須進一步釐清。

EAR規定包含了一個重要的「避風港」排除條款,當一項產品在境外製造,其所含的美國成份(包括元件、技術等),占該產品總售價的25%以下,就不在EAR管制範圍內。

蘇宥人也提醒,雖然「美國成份比例」的計算公式簡單,但EAR有多種限制對象,各個對象身分不同,可能是個別公司或機構,對特定國家限制也不同,導致相關規定十分繁瑣,甚至可能因條文間關係不明,而存在不確定性。

他說明,G20川習會後,無論美國商務部使否繼續針對華為或其他中國廠商進行限制措施,廠商都要謹慎評估,產品是否達到25%的排除條款,假如超過25%,就落入EAR的管制範圍;若台商的子公司在美國研發製造,因產品美國成分較高,就有相對較高的管制風險,若在台灣土生土長研發的台商,就沒有太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