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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不違洗錢、資恐 財部:估每年誘發匯回超過千億!

2019/07/02 18:50

財政部次長吳自心(右4)表示,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已獲APG回覆。(記者巫其倫攝)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可望三讀通過,財政部次長吳自心今表示,我國在6月12日已獲亞太防制洗錢組織(APG)回覆,海外資金匯回專法不會有洗錢或資恐的疑慮,且專法施行後,預估每年誘發匯回資金超過千億元,並預期實際上走專法回台的資金,可能比預估更高。

吳自心今天在台灣金融研訓院表示,因應國際反避稅浪潮,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OECD)發布共同申報準則(CRS),已有108國承諾實施CRS,有90國開始上路進行資訊交換,反避稅浪潮已是現在進行式,全球資金已經開始移動,未來台商要藏富於外,在反避稅下將會越來越困難。

吳自心表示,由於美中貿易衝突升溫,貿易戰持續進行,加上香港最近反送中問題,停在香港的資金也會思考未來是否要移轉,有些台商會考慮移轉至新加坡,但畢竟新加坡較遠,台商開始希望政府能提供誘因,考慮將資金移轉回台,政府也推出「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引導資金回流。

日前藍委質疑專法有洗錢疑慮,吳表示,財政部早已向APG報告專法,雙方也充分討論,APG在6月12日已正式回覆,專法並不會有洗錢或資恐的顧慮,可放心推動。

他提到,財政部協助資金匯回有3支箭,第1支箭是由國稅局設立平台,提供台商客製化稅務服務,協助台商分析說明回台資金相關成本費用,需要提供怎樣的證明文件。

第2支箭則是發布解釋令,由於各類所得涉及到不同種類,有不同成本費用需求,應提出怎樣的憑證,發布解釋可讓大家共同遵循。第3支箭則是海外資金匯回專法,引導台商資金回台實質投資。

吳自心強調,今年前6月已有230件提出法規諮詢,且實際上有具體實際回流台灣的資金,也不一定只會走專法,按照現行法制,去除租稅疑慮就可回來,有些台商資金在國外繳的稅額,回台後可抵稅,以現在回來的案例,實際稅率約在8~10%,不必等專法上路,走一般匯回即可。

他也強調,專法不只是引導資金回台,更要引導到實質投資,現在香港有反送中因素,期待台灣可以取代香港的地位,且現在不少台商在海外的資金,都希望待專法通過後回台,目前預估每年誘發匯回資金超過千億元,但實際上專法回台資金會比預估還要高。

至於有立委提問是否會有稅損,他則表示,海外資金原本是不會回台的,現在有專法後可移轉回台,基本上不會產生稅損,預估專法實施後,稅收會增加30億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