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助攻太陽光電! 台中萬坪土地6/18標租

2019/05/28 19:40

為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公告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國產署官員表示,過去多為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施,此次是首次在地面公開標租,地點分別位於台中、台南及高雄,其中台中面積最大,現已有10家廠商感興趣。圖為太陽能板示意圖。(彭博)

〔記者巫其倫/台北報導〕為配合推動太陽光電政策,財政部國產署公告標租國有非公用土地,供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使用,國產署官員表示,過去多為在屋頂設置太陽光電設備施,此次是首次在地面公開標租,地點分別位於台中、台南及高雄,其中台中面積最大,現已有10家廠商感興趣,此案將於6月18日開標,租期20年,租期屆滿經同意可換約續租。

國產署官員表示,標租位於台中后里、台南善化及高雄美濃的3宗國有土地,設置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其中台中佔地超過萬坪,為3案中面積最大,國產署中區分署本月27日已舉行說明會,已有10家光電業者參加。至於高雄和台南2筆土地標租,國產署南區分署將於本月30日召開說明會,邀請業者及地方政府參加。

官員說明,廠商投標時,須達到設備裝置容量(可發電量)下限、回饋金比率不得低於3%等招標條件,並以「投標設備裝置容量」與「回饋金比率」的乘積值展開競標;廠商若得標,年租金將按「回饋金比率」與「太陽光電發電設備售電收入」的乘積值來計算。

國產署表示,在標租機關公告應完成的設置期限前,承租廠商若未完成設置者,按土地當期依法應繳納的地價稅及土地管理等其他費用計收;租期為20年,租期屆滿後承租廠商經出租機關同意,可換約續租。

國產署官員表示,將進一步篩選適當國有土地標租提供設置太陽光電,由於日照較長等考量因素,目前主要集中在中南部,此次沒有屏東國有土地標租太陽光電,主要是因為台電在屏東的輸電容量已飽和。此外,若光電業者認為有適當國有土地,也可主動向各分署申請辦理標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