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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正丁醇 中國明起對台、馬、美徵收反傾銷稅

2018/12/28 11:29

圖說:中國商務部週五公告,自12月29日起對台、馬、美的進口正丁醇實施反傾銷稅。(彭博檔案照)

〔編譯王惠慧/綜合報導〕中國商務部週五公告,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將對原產於台灣、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實施反傾銷稅;其中對台塑課徵反傾銷稅率為6%,其餘台灣公司為56.1%。

中國在去年對台灣、馬來西亞和美國出口的正丁醇祭出調查,今年9月初裁後調查傾銷幅度及損害程度,調查機關最終認定存在傾銷。根據週五公告,中國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根據中國商務部的建議,決定自2018年12月29日起,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

其中,對台塑課徵反傾銷稅率為6%,其餘台灣公司為56.1%;而美國公司反傾銷稅稅率,歐季亞公司為52.2%,伊士曼化學公司、巴斯夫公司、其他美國公司均為139.3%;另外,對巴斯夫馬來西亞國油化學私人有限公司等馬來西亞公司則課徵26.7%的反傾銷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