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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房價所得比9.08倍 雙北負擔能力長期過低

2018/08/01 17:44

營建署今發布首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08倍、貸款負擔率為37.25%,本季雙北市房價所得比均上季加重,房價負擔能力仍長期處於過低等級。(記者徐義平攝)

〔記者徐義平/台北報導〕營建署今發布首季房價負擔能力指標統計成果,全國房價所得比為9.08倍、貸款負擔率為37.25%,相較上季均微幅減輕0.08倍、0.33%,房價負擔能力屬於略低等級,顯示購屋能力其實不足,進一步分析6都,僅台南市房價負擔能力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其實五都不是偏低便是過低,本季雙北市房價所得比均上季加重,房價負擔能力仍長期處於過低等級。

該報告定義的負擔能力是以貸款負擔率作為標準,其中貸款負擔率小於30%表示房價屬於可合理負擔等級,若大於30%、小於4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略低;大於40%、小於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偏低;若是超過50%,表示房價負擔能力過低。

該報告第二段便直接點出首季全國房價負擔能力維持於略低等級,主因是全國貸款負擔率37.25%,已經快接近4成。

至於,6都首季房價所得比、貸款負擔率表現,本季台北市房價所得比高達15倍、貸款負擔率61.54%;新北市12.75倍、52.30%;桃園市8.07倍、33.13%;台中市9.58倍、39.31%;台南市7.29倍、29.92%;高雄市8.16倍、33.50%,根據該報告負擔能力標準,台北市、新北市屬於負擔能力過低;桃園、台中、高雄等屬於負擔能力率低,僅台南市的房價是屬於合理負擔等級。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其實雙北市近幾年的購屋民眾多數都有長輩支助,並非真的只靠薪水買房,不過,該報告仍可當作長期觀察房價與所得兩者關連的走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