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新光金併元富證 公平會准了

2018/08/01 15:33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公平會今天舉行委員會議,審議新光金與元富證結合案,公平會認為,雙方在金融業務上並無重疊,且無潛在競爭關係,加上雙方旗下的新富保代與元富保代,去年營收佔整體保代市場營收比例很低,結合後並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因此決議放行。

公平會委員會議今天決議,新光金併元富案,依照公平交易法第13條第1項規定,不禁止其結合。

公平會表示,新光金控將以換股方式,併購元富證券,且控制元富證的業務經營及人事任免,已經符合公平法的結合型態,依法必須提出結合申報。

公平會調查後也認為,新光金及旗下子公司主要從事金控、銀行及壽險業務,元富證則從事證券業務,雙方沒有潛在競爭關係,加上雙方旗下的新富保代與元富保代,去年營收佔整體保代市場營收比例很低,結合後並無顯著限制競爭疑慮。

新光金併元富證案,公平會今天准了。(記者廖千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