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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超限!永豐銀遭金管會罰100萬元

2018/07/17 21:48

永豐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兩項投資金額,因為超過「核算基數」(淨值扣掉轉投資),因此,根據相關規定辦法,處100萬元罰鍰。(資料照)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表示,永豐銀行的國際金融業務分行(OBU)的兩項投資金額,因為超過「核算基數」(淨值扣掉轉投資),因此,根據相關規定辦法,處100萬元罰鍰 。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永豐銀的OBU這兩項超過上限的投資項目,分別是「銀行金融債券」及「國外政府公債」。

莊琇媛指出,在2016年10月18日至2017年6月30日間,永豐銀OBU投資的「銀行金融債券」,超過「核算基數」的3%,一度來到3.4%;至於2017年1月26日至2017年7月12日間,投資國外政府公債的比重高達9.3%,大幅超過永豐銀「核算基數」的5%。

莊琇媛說明,銀行OUB的「核算基數」,是銀行業者基於風險控管而自訂出相關控管數字,並報主管機關核准通過。

對此,莊琇媛表示,依「國際金融業務條例」第22條之1第1項規定,原本可罰100萬元到500萬元,不過,金管會考量永豐銀已檢討投資檢核機制,及修正作業規範等改善措施,因此,處以最低的100萬元罰鍰。

金管會銀行局副局長莊琇媛表示,考量永豐銀已檢討投資檢核機制,因此,處以100萬元罰鍰(記者王孟倫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