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1年內第2次!永豐金證總座跟買大同股票 遭停職5個月

2018/05/22 18:19

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一年之內,遭金管會停職兩次。(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繼去年六月「輝山乳業案」,相隔不到一年,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又被金管會查出,利用職務之便、跟著客戶買進大同股票,交易金額為1.6億元;金管會表示,依證交法第56條規定,予以停止職務五個月處份處分。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張振山表示,本案是由證交所主動查出,並非「吹哨人」檢舉。

張振山指出,永豐金證券總經理葉黃杞獲知該公司的融資授信客戶要買進大同股票,竟然跟進加碼,此已經違反「證券商內部人員在所屬證券商開戶委託買賣有價證券管理辦法」規定。

至於葉黃杞是否有涉及炒股?張振山表示,這次開罰主要是證交所查出永豐金證券未依規定辦理,尤其,其公司內部制定細則,也違反證交所規定,並非針對是否炒股問題。

不過,值得關注是,葉黃杞去年六月,因為「輝山乳業案」被金管會停職一個月,結果一年不到,又因為利用職務之便、跟買大同股票而遭停職五個月,也是歷年來,首位券商總經理遭到金管會裁罰「一年停職二次」之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