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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正當理由、急迫與必要性 大同臨時董事會否決市場派要求

2018/03/26 21:29

「無正當理由、急迫性與必要性」,大同臨時董事會否決市場派要求。(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公司今日召開臨時董事會,針對市場派來函反對現金增資案,並要求改選全體董事及獨立董事進行討論,最後董事會決議,認為「應無召集股東臨時會之正當理由、急迫性與必要性」,否決了市場派要求。

 

欣同投顧、新大同投顧及鄭佳佳上週發函大同公司,要求董事會於函到15日內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反對董事會去年12月21日通過的現金增資案」以及要求改選全體董事及獨立董事。

 

大同公司今日舉行臨時董事會,否決市場派要求,大同公司指出,公司在章程額定資本額額度內辦理發行新股,是董事會職權,且大同公司在去年5月11日股東常會中,針對「籌措長期資金案」,當天出席股東表決權數56.41%贊成通過辦理「現金增資」,並無再次召集股東臨時會討論相同議案的必要。

 

大同強調,現金增資是由原股東按持股比例認購新股,屬於原股東的權利,且現金增資短期內即可改善公司財務結構,並滿足中長期業務發展所需,股東反而來函以反對現增案為由,要求董事會召集臨時股東會,明顯不合理也欠缺正當性。

 

至於股東來函針對「通達案」對董事們的質疑,大同表示,該案仍上訴中,屬於未定讞案件,苛責並要求解任全體董事暨獨立董事,明顯有失公允,本屆董事任期至今尚未滿一年,此時要求全面改選,以及在股東常會前召集股東臨時會,均無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