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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塑棄建海水淡化廠?詹順貴:除了裁罰也可勒令停業

2018/03/21 11:41

今天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立法院備詢時指出,若台塑不建六輕麥寮園區海水淡化廠,可以要求限期改善,甚至可以勒令停止營業。(資料照)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今天環保署副署長詹順貴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若台塑不建六輕麥寮園區海水淡化廠,違反環評承諾,將會依環評法加以處理,可以要求限期改善,甚至可以勒令停止營業。

根據《聯合報》報導,近日台塑六輕麥寮園區海水淡化廠案,被環評要求枯水期產量全開,台塑反映每日10萬噸產能太嚴苛,不排除放棄。今天立詹順貴與經濟部長沈榮津,接受立法委員林岱樺質詢台塑六輕海水淡化廠一案。

對此詹順貴回應,台塑承諾要做10萬噸的海水淡化廠,這是企業自己承諾。如果台塑確定不建海淡廠,會違反環評承諾,可依環評法第17條、22條加以處理,除了裁罰罰鍰、要求限期改善,也可以勒令停止營業。

日前台塑化董事長陳寶郎也指出,台塑會在枯水期盡量全量供應,以解決水資源問題。但是「沒有人能保證一定就是10萬噸」,未來會持續跟環評委員溝通,希望大會把意見提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