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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明海運等13家業者聯合行為展延案 公平會附2條件點頭

2017/09/06 17:07

陽明海運等13家業者聯合行為展延案,公平會今天附加2條件後點頭。(記者廖千瑩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陽明海運等13家船舶運送業者,因聯合承運政府機構及公營事業進口物資器材例外許可期限將屆,日前向公平會申請聯合行為展延,許可期限自今年9月29日起至111年9月28日共計5年。公平會今審議此案,認為可促進發展國輪船隊規模,及戰時國家軍事物資運送,決議附加兩條件通過。

公平會附加的兩項附加條件包括,第一,若其他符合規定的船舶運送業者加入此聯合行為,業者不得拒絕,不過聯合行為主體變動時,應報送公平會備查;另業者實際承運情形、承運數量及比例,應於每年4月1日前送公平會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