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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市調整房屋標準價格 平均調幅40%六都最低

2017/06/17 17:27

中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房屋標準從107至109年3年的單價平均調幅40%。(記者蘇金鳳攝)

〔記者蘇金鳳/台中報導〕中市地方稅務局表示,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相關事項,決議房屋標準從107至109年3年的單價平均調幅40%;而新的房屋標準單價僅適用107年7月1日以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因此107年6月30日前已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子,不受影響。

 地方稅務局表示,房屋標準價格每3年重行評定,因此召開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重行評定相關事宜,這次會議決議的調整幅度,依原標準單價107年度調整0%,108至109年度均調整60%,3年平均調幅為40%。

 以目前6都的平均調幅來看,台北市160%、新北市100%、桃園市60%、台南市67%、高雄市81%,台中市這次調幅為六都最低。

 地方稅務局表示,這次重行評定房屋標準單價,有1年的緩衝期,調整後新的房屋標準單價僅會適用107年7月1日之後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屋,也就是107年6月30日以前已經取得使用執照的房子,不會受到任何影響。

 此外,考量房屋標準單價已調整,為避免過度加重民眾租稅負擔,影響房屋稅較為明顯的地段率,不動產評價委員會決議維持原地段率;不過,顧及部分受到噪音或垃圾掩埋場等影響的里別,會議決議部分地區調降地段率,調降地段率戶數計8.2萬戶、稅額9750萬元,3年累計約2億92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