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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欣盈打贏離婚官司 臉書透露三大勝訴理由

2017/06/10 12:44

新光金控公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記者廖千瑩攝)

〔記者廖千瑩/台北報導〕新光金控公主、新光人壽副總經理吳欣盈的離婚官司,台北地方法院判決吳欣盈勝訴,駁回林知延的離婚請求,吳欣盈深夜在臉書說明官司勝訴的三大理由,強調「法官還我清白,這才是我要的公平正義」。

 吳欣盈在臉書上說,這段婚姻絕對不是因為一張在公眾場合和許多友人在場所拍攝的照片就出現裂痕,她大可提出更多證據反擊先生,但卻選擇保持沉默,就是不想再製造新聞。

 吳欣盈也提出官司勝訴的理由,她說,法官駁掉先生林知延的離婚請求而維持了婚姻,理由其實很簡單:

1. 先生雖然提出照片等各種證據作為離婚的理由,但法官認為這並沒有超過正常男女關係的情誼,也沒有逾越交友分際。

2. 我為了儘早幫林家傳宗接代,忍受所有副作用進行人工受孕,法官認同我對先生及林家的重視與用心,也認為婚姻沒有達到難以維持的狀況。

3. 先生針對我們已經討論過,也都相安無事的事,竟然雇用徵信業者在我車上加裝GPS的徵信行為,才是婚姻關係產生破綻而有責任的一方,所以先生不能請求法院裁判離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