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彰銀改選 台新金盼財部共商董事席次

2017/04/25 20:43

彰銀即將在6月中旬改選董事,財政部及泛公股已提名5名普董人選,以繼續掌握彰銀經營權(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彰銀即將在6月中旬改選,公、民股之經營權大戰,一觸即發。台新金今天提出4項聲明,要求財政部應履行當年承諾,停止違約違法行為,並且依照2008年及2011年董事改選之往例,由雙方共同協商董事席次,以杜紛爭且避免擴大法律爭訟。

台新金在2005年以總金額365億餘元,標得彰銀22.5%股權,並取得過半董事席次及經營權;在2008年及2011年董事改選,台新金與財政部均以協商董事席次;不過,在2014年改選,以財政部為首的泛公股,取得過半席次董事,讓台新金失去對彰銀經營權至今。

首先,台新金表示,當年財政部的公函曾經允諾,只要台新仍為最大股東,財政部應支持指派之代表人當選彰銀全體董事席次過半,使台新金取得彰銀經營權;而台新金持有彰銀22.5%股權,至今為彰銀最大股東,財政部自應「誠信履約」。

其次,台北地院已判決確認,財政部與本公司間具有契約關係,也就是說,財政部不得妨礙本公司指派之選舉彰銀全體董事席次之過半數。

第三,針對在6月中旬即將將選舉的彰銀9席董事,財政部及泛公股竟一口氣提名5名普通董事,且經今日彰銀董事會審查通過。對此,台新金抨擊,此舉除已「妨礙」本公司取得5席普董,而有悖於台北地院之判決外,並已違反財政部當年契約承諾。

最後,台新金強調,過去多次函請財政部撤回及停止相關違約違法行為,惟財政部仍置之不理,甚表遺憾;謹再次籲請財政部停止違約違法行為,並祈請行政院正視此事,促使財政部踐行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