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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公司派保住經營權 市場派提名10董事全槓龜

2017/03/29 23:46

大同公司董事改選,市場派10名提名人選全數遭否決,公司派成功保住經營權。(記者李靚慧攝)

〔記者李靚慧/台北報導〕大同(2371)晚間公告106年度「董事/獨立董事」被提名人審查結果,結果市場派提名的10人,全因「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四項」相關資料缺件等因素,全數遭否決,最終公告的董事及獨立董事候選人名單,還是只有公司派提名的9人。

換言之,原因為董事改選提名爆炸,被外界認為經營權恐不保的大同董事長林蔚山、總經理林郭文艷,今年的董事改選應可安全過關。

大同今年進行董事改選,先是有小股東組成自救會要爭取董事席次,後來自救會不了了之,卻在受理股東提名董事人選期間 (3月5日至3月14日止),大同公司竟一口氣收到另外兩組人馬、多達十人的董事及獨董被提名人名單,加上大同董事會的提名,最後被提名人數多達19名,參選爆炸。

當時的董事被提名人名單,除了大同董事會提名者外,市場派董事被提名人選包括「新大同投顧」的楊榮光、韋伯韜、許懿尹、林勇任、黃彥豪。代表「欣同投顧」的楊永明、林宏信。

大同公司今日舉行董事會進行提名人審查,大同公司並於晚間公告審查結果。大同公司指出,為求慎重及符合法規,大同董事會今日特別邀請外部法律顧問及台北地方法院所屬民間公證人列席董事會與公證。

大同公告,董事會是依據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4項的規定,進行形式審查,並未增加任何其他證明文件,大同強調,該公司並未對其他被提名人予以刁難。

但最後審查結果,僅有林蔚山、林郭文艷、李龍達、蔡勝文、陳守煌,及大同大學代表人張益華列入106年度股東常會選舉董事候選人。列入獨立董事候選人的則有蘇鵬飛、劉宗德、吳啟銘,上述九人均為公司派提名。

至於其他被提名人,大同公司表示,依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四項之規定要件不齊備,「依法不能列入董事候選人」。

所謂「公司法第192條之1第四項之規定」,依照公司法法條,是指被提名股東,「應檢附被提名人姓名、學歷、經歷、當選後願任董事之承諾書、無第三十條規定情事之聲明書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被提名人為法人股東或其代表人者,並應檢附該法人股東登記基本資料及持有之股份數額證明文件。」

大同公司指出,其他十名資格不符的被提名人,都是因為「缺件」,而且有些人不只缺一項,因此無法通過審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