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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台紙控非法變更印鑑 簡鴻文:自己的章為何不能刻

2017/02/17 14:58

針對台紙非法變更印鑑的指控,簡鴻文批惡人先告狀,自己的章為何不能刻。(資料照,記者李靚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台紙經營權風暴持續延燒,今早台紙發布重大訊息,指控董事長簡鴻文非法變更印鑑,已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對於台紙指控,簡鴻文批惡人先告狀,並表示自己的章為何不能刻。

綜合媒體報導,對於台紙的指控,簡鴻文批台紙一派胡言,惡人先告狀,並說「我自己的印章為何不能刻」。簡鴻文表示,過去基於信任,將自己的印章給當時還是特助、現在是台紙總經理的余美玲保管。

簡鴻文表示,余美玲保管公司大、小章,是早有預謀的想法,現在想拿回印章卻受阻,他已向台紙附近的派出所備案。簡鴻文還說,台紙的重大訊息發布系統也已出問題,發布訊息未必是正確的。

台紙在今早發布重大訊息,指控董事長簡鴻文,在公司印鑑均無遺失、並在相關有權人員依法保管的狀況下,偽造並向經濟部商業司辦理印鑑變更申請,已觸犯刑法偽造文書印章等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