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國巨:出售飛磁依法不認損益27億元 納資本公積

2017/02/08 15:44

國巨表示,出售飛磁依法不認損益27億元、只能納入資本公積。(記者張慧雯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國巨(2327)今(8)日公告重大訊息,表示出售飛磁依法不能認列獲利27億元、只能納入資本公積項下。

國巨指出,出售飛磁子公司予奇力新交易屬於共同控制下的組織重組,依IFRS規定,會計處理應依共同控制下組織重組處理,視為權益交易,採用帳面價值法,故此交易價格與所處分投資的帳面價值間差額27億元並不認列損益,而應計入資本公積,未來可依公司法第241條規定,用以分配現金及新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