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鼎興詐貸案 永豐、華南銀遭重罰1000萬、800萬

2016/11/08 18:30

針對鼎興詐貸案,金管會作出懲處,對永豐銀與華南銀行分別開罰1000萬及800萬元。(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王孟倫/台北報導〕金管會今天公告本國銀行最新裁罰,針對日前爆發的鼎興詐貸案,包括:永豐銀、華南銀2家國銀,因為內控與核貸授信有嚴重缺失,分別遭到金管會裁罰1000萬及800萬元。

鼎興公司是國內知名牙科器材廠商,金管會表示,本案共有14家銀行及3家租賃公司涉及,合計貸款金額高達36億元;此外,鼎興負責人何宗英又與國內金融機構關係良好,像是跟華南金與永豐金等具有姻親,因此,本案受外界高度矚目。

由於本案持續向上發展,日前檢調更傳喚華南銀行多位員工並有4名列為被告且交保,金管會也在最短時間內,快速公布裁罰結果。

首先,在永豐銀部分,主要缺失包括未妥善建立利害關係人資料建檔之確認機制、未將利害關係人具實質控制權之企業納入管理、相關授信徵審作業有明顯疏失等。

其次,在華南銀部分,缺失有授信業務未依借戶銷貨收款模式,而以徵信規定較寬鬆之一般周轉金放款承作、未依規定落實徵信查證及風險分散等多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