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違反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 伍豐、力麒各被罰3萬

2016/06/14 15:25

圖為伍豐董事長徐明哲。(資料照,記者卓怡君攝)

〔記者張慧雯/台北報導〕櫃買中心表示,伍豐(8076)及力麒(5512) 於103年11月20日公告,透過子公司與香港掛牌公司新濠環彩有限公司(簡稱新濠環彩公司)共同合資取得Express Wealth Enterprise Ltd.之股權,以間接投資於喬治亞共和國設立之賭場,惟該投資案已於本(105)年2月10日由新濠環彩公司發布公告相關交易將不會進行。

伍豐及力麒前述終止投資喬治亞共和國賭場協議乙案,未依上櫃公司重大訊息公開處理程序之規定於事實發生日(105年2月10日)之次一營業日交易時間開始一小時前公告申報,遲至105年6月3日該等公司正式發函終止協議時始公告,櫃買中心分別對伍豐及力麒處以違約金新台幣3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