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馮光遠罵人渣案判賠 盛治仁:很高興

2016/02/03 12:28

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一案,高院判決賠30萬,馮不可上訴,盛治仁表示,很高興知道此事,但目前尚未接到判決書,待收到後再評估。(資料照,記者項程鎮攝)

〔記者王憶紅/台北報導〕針對馮光遠罵盛治仁人渣公務員,高院判決賠30萬,馮不可上訴,盛若不滿意上訴一事,雲品國際董事長兼雲朗觀光集團總經理盛治仁表示,很高興知道此事,但目前尚未接到判決書,待收到後再評估。

盛治仁表示,台灣的政治事件中,罵人的人該負甚麼責任?

盛治仁說他4年前被人胡亂罵,但不會因為事情過了4年就算了,他說,社會還是要講道理以及公平正義,因此不會像其他人選舉時告人,選後就撤告。

 

盛治仁說,公眾事務該受監督,但講話的人應該有道理跟事實來做評論,希望言論自由的保障以及言論責任的促進一定要有個平衡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