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捐地換容積要快!落日條款剩兩年

2015/12/16 13:23

北市捐地換容積落日條款剩兩年。(資料照)

〔記者何世昌/台北報導〕北市府去年7月2日公告實施《台北市容積移轉審查許可自治條例》,推出「繳代金、買容積」新制,且與舊制「捐地換容積」雙軌並行。但北市府也訂出落日條款,後年將取消「捐地換容積」,未來容積僅能藉繳交容積代金取得。

「繳代金、買容積」新制去年上路,訂有3年緩衝期,目前容積取得雖雙軌並行,5成依舊制捐地取得容積移轉,5成須按新規向市府容積銀行「繳代金、買容積」,但後年將取消「捐地換容積」,未來容積僅能藉繳交容積代金取得。

對此,新工處長黃治峯表示,以都市計畫道路為例,北市已開闢、未開闢的都市計畫道路尚未全面徵收完畢,高達568.93公頃是私有地,緩衝期間,私地主仍可捐地換容積。但後年取消「捐地換容積」,私地主只能藉新工處的「都市計畫私有土地標辦」,可按公告現值的15%,賣地給市府,獲取最大利益。

新工處表示,每年僅編1000萬元辦理「都市計畫私有土地標辦」,今年已買回294平方公尺。換言之,私地主若未在緩衝期捐地換取容積,未來若想獲取利益,賣地給市府,恐要排隊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