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證交法修正:發生工安或食安 公司將被停止交易

2015/06/14 08:31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同意將工安及食安條款納入證交法修正案中(資料照,記者方賓照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未來企業如果發生重大工安或是食安事件,將被勒令停止交易。有關此項法令規定的證券交易法156條修正案,可望在明天的立法院審查過關。

太多企業發生重大公安或是食安事件,惹得天怒人怨,但股票依舊收割,企業受到立即性懲罰的力道明顯不足,《自由時報》報導金管會已在日前向立院提出證交法156條修正案,且經財委會初審通過,《工商時報》預測,立法院將趕在休會之前清倉法案時,通過這個修正案。

根據初審通過的證交法156條規定,主管機關對於已在證券交易所上市的有價證券,如果有影響市場秩序損害公益者,可以命令其一部分或全部買賣,或對證券自營商、經紀商的買賣數量加以限制,未來將增加工安或食安事件也將遭到同等規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