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保險法修正案 RBC低於50%強制退場

2014/09/18 23:19

金管會指出,《保險法》導入立即糾正、立即接管措施,資本適足率(RBC)低於50%或淨值低於零時,將被視為資本嚴重不足,強制退場。(資料照片,記者王孟倫攝)

〔即時新聞/綜合報導〕行政院會今日通過《保險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金管會指出,《保險法》導入立即糾正、立即接管措施,資本適足率(RBC)低於50%或淨值低於零時,將被視為資本嚴重不足,強制退場。

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表示,引進立即接管措施,就不需要公帑來處理有問題的保險公司,對於健全保險業的發展具有重大意義。

此外,草案規定,資金適足率等級為資本不足、顯著不足或嚴重不足的業者,將不得以股票股利或以移充社員增認股金以外的其他方式分配盈餘、買回股份或退還股金。

金管會表示,本案修正通過後,將有助於加強對消費者權益之保障,而保險業退場機制及相關監理措施的修正,對於維護保險市場秩序及健全保險制度亦有正面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