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管會表示,數字科技雖然已經違法,但是如果數字科技要依法提出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申請,仍然歡迎。圖為數字科技總經理吳聰賢日前於櫃買中心說明起訴案。(資料照,記者王藝菘攝)
[本報訊]金管會表示,數字科技(5287)仍算是違法,但是如果數字科技要依法提出第三方支付業務的申請,仍然歡迎。
根據《中央社》報導,金管會官員表示,雖然法令不溯及既往,但是數字科技仍然算是違法。
該官員表示,數字科技依據第三方支付專法提出申請,仍然歡迎。
金管會統計,現在有13家金融機構可以從事代收代付的業務,有4家已經開業經營,包含中信銀、第一銀、永豐銀及兆豐銀。
官員表示,銀行業也可以依據第三方支付專法申請兼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