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台壽保臨時動議案 金管會、經濟部挨轟縱容炒股

2014/09/01 08:42

不滿龍邦主導中信金與台灣人壽合併案破局,以甘霖投資為首的投資人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外,更進一步質疑金管會保險局、經濟部推拖,不敢依法認定龍邦透過「臨時動議」終止合併無效,有縱容炒股之嫌。圖為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資料照,記者王孟倫攝)

〔記者曾韋禎/台北報導〕不滿龍邦主導中信金與台灣人壽合併案破局,以甘霖投資為首的投資人除向台北地方法院提起訴訟,更進一步質疑金管會保險局、經濟部推拖,不敢依法認定龍邦透過「臨時動議」終止合併無效,有縱容炒股之嫌。

中信金與台壽保在去年10月底宣布以換股方式合併,台壽保大股東在今年4月就大演悔婚戲碼,先將合併契約從4月20日展延到6月底;隨後在6月17日的股東會改選後,泛龍邦系統拿下過半董事,隨即透過龍邦子公司「保勝投資」提出臨時動議,通過終止合併案。

以甘霖投資為首的小股東質疑龍邦藉此影響股價,屢向金管會、經濟部提出異議,最後決定向北院提告;多位立委也陸續收到當事人的檢舉函。

根據檢舉函指出,合併案在去年底公布後,台壽保股價就從25.4元,漲到符合換股比率的28元;但在傳出合併案可能破局後,股價就一路下滑,跌到只剩21元;且在股東會前的停止過戶日期間,有幾天出現異常大量,似有大量拋售的跡象。

檢舉函直指,以朱國榮為首的泛龍邦系統,透層層轉投資成為台壽保大股東,並於股東會當天拿下過半董事席次;且由龍邦百分之百持股的保勝投資提出臨時動議,無視在場台銀代表及其他小股東的質疑,通過終止合併案。然而,如此重大的事項,應依「公司法」規定,明定於股東會召集事由內,豈能用臨時動議突襲?

面對小股東的質疑,保險局推稱「公司法」的主管機關是經濟部。經濟部在7月24日的回函明確指出,終止合併案攸關股東及債權人權益,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不過經濟部隨在8月5日重新發函,改稱相關疑義應循司法途徑認定。

檢舉函質疑,這是保險局與台壽保新任董事長許舒博聯手向經濟部施壓,迫使經濟部改口;這種在宣布合併後卻又喊停的操弄股價手法,是首度在台灣出現的;嚴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所主張的金融、監理雙翼原則;由龍邦指派的許舒博、於知慶、周國端、朱健瑋等四位董事,亦違「保險業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準則」所要求的誠信義務,已沒資格再任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