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財經

只剩電銷+銀保 保誠3年照吃10張罰單

2019/02/03 06:00

記者王孟倫/專題報導

保險業務員與保戶討論。圖為情境照。(中央社資料照)

保誠人壽雖將業務範圍縮小到電話行銷與銀行通路,但根據統計,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間,仍多次出包,合計共吃下金管會十張罰單;其中在二○一四年九月,因違反保險法相關法令等共十一項,遭金管會核處八七○萬元罰鍰,且限制其國外投資資金運用範圍。

受到金融風暴影響,保誠人壽在二○○九年以一元的象徵性價格,賣掉淨值五十億元的資產與負債給中國人壽;保誠原有的業務員及業務員所招攬的保單,由中國人壽承接,但自己仍保留「銀行通路」及「電話行銷通路」。

根據金管會資料,二○一三年至二○一六年,保誠人壽共有十次遭裁罰紀錄,次數最多發生在二○一六年(四次),最嚴重的懲處則在二○一四年九月。

1年吞千萬罰金 外商壽險罕見

二○一四年九月,金管會於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保誠人壽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之情事,包括「未建立客戶風險屬性與基金風險之連結機制,導致穩健型客戶連結最高風險等級投資標的」、「二○一二年下半年度未向董事會報告法令遵循作業執行情形」、「商品說明書之風險資訊揭露欠嚴謹,致有法定揭露事項未予揭露」、「要保人之保險費尚未交付,保險契約即生效」等共計十一項。

金管會當時重罰保誠人壽八七○萬元,而這對外商壽險來說,一次就吞下超過八百萬元罰單,是非常罕見的金額,顯示其缺失問題之嚴重;不僅如此,金管會還限制其國外投資資金運用範圍,將其海外投資上限從三十五%降至二十七%。同年五月,金管會就發現其所屬之七十二位電銷人員,有一二三件使用不當話術招攬保險之情形,開罰一二○萬元;光是二○一四年,保誠人壽吃下金管會罰單金額就逼近一千萬元。

保誠人壽在二○一六年間,有多達四次被罰紀錄,分別是二月遭罰二○○萬元、三月的一二○萬元、十一月的一二○萬元及十二月的六十萬元。因此,當年度的罰鍰金額共有五○○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