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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說不練 中國愛奇藝侵台音樂版權2年

2017/09/05 06:00

愛奇藝自開站以來,未與台灣音樂版權團體談妥授權,無論台劇、中劇等都用到許多台灣版權,等於已侵權近2年。(取自網路)

〔記者黃佩君/台北報導〕中國最大的影音串流(OTT)網站愛奇藝近期因播出「花甲男孩」等多項好評台劇,受到注目,其高層不但大談「版權有價」,也強調盜版是收費影音最大殺手,批台灣政府護版權不力。但音樂產業人士表示,愛奇藝自開站以來就未與台灣的音樂著作權協會談妥授權,理由是價格太高,但其中無論台劇、中劇等都用到許多台灣版權,等於已侵權近兩年。

聲稱反盜版 卻嫌版權貴拖延簽約

愛奇藝二○一五年進軍台灣,去年更被稱為「OTT產業元年」的領航者。雖因中國未開放我國赴中經營視頻網站,我國採「對等開放」立場,也不予愛奇藝在台註冊,但愛奇藝近年仍對台灣市場及台劇積極耕耘,日前更因播出「花甲男孩」等精品台劇,在台掀起熱議。

一改過去中國影音網站予人的盜版形象,愛奇藝大力宣傳版權重要性,其台灣站總經理楊鳴之前受訪表示,「經營愛奇藝台灣站近兩年,更加體認到盜版盜鏈的猖獗對全球影視產業的重大打擊」;也批評「在周邊鄰近國家中,台灣對盜版放任的程度,讓人覺得不可思議」。

但台灣音樂產業人士表示,愛奇藝高舉版權大旗,開站以來從未與台灣音樂版權團體談妥授權,也就是其網站上使用到台灣音樂素材的部分,已侵權近兩年之久。

中華音樂著作權協會(MUST)證實此事。MUST表示,愛奇藝委託台灣代理商歐銻銻來談授權,按照標準流程,需提供相關營業收入或用戶數作為計算基準;但歐銻銻稱愛奇藝中國官方不願提供資料,也拒絕提供中國聯絡窗口,因此協商陷入僵局近一年。

MUST指出,經查愛奇藝使用的台灣版權音樂,包括戲劇內的配樂、主題曲、娛樂節目的歌曲等,都有涉及MUST所管理的音樂著作;且不僅台劇,MUST也有與中國的版權協會簽署互惠合約,因此部份中劇的音樂也屬MUST管理授權。

MUST表示,目前仍未放棄協商,希望以和為貴;但台灣其他OTT業者,均無此音樂授權問題,都很配合協商,為維護會員權益,若最後與愛奇藝協商仍無結果,也已在研究提告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