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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市跑馬燈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1 光群雷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因配合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調整而更換會計師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9:07
發言人 黃千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70316
符合條款 第 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通過日期(事實發生日):113/03/28

2.舊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3.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黃毅民

4.舊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文亞

5.新會計師事務所名稱:勤業眾信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6.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1:

吳恪昌

7.新任簽證會計師姓名2:

徐文亞

8.變更會計師之原因:

會計師事務所內部輪調

9.說明係由公司主動終止委任或不再繼續委任或前任會計師主動終止委任

或不再繼續接受委任:

不適用

10.公司通知或接獲通知終止之日期:113/03/28

11.最近二年度已申報或即將編製之財務報告是否曾經會計師調整或提出內

部控制重大改進事項之建議:



12.公司對上開調整或建議事項有無不同意見(若有不同意見,請詳細說明每

一事項之性質、公司原處理方法與最後處理結果暨繼任會計師對各該事

項之書面意見):

不適用

13.公司正式委任繼任會計師前,是否曾就上開前任會計師所做調整及建議

事項之處理及其對財務報表可能簽發之意見,諮詢該會計師(若有,請輸

入詢問事項及結果):

不適用

14.說明是否授權前任會計師對繼任會計師所提合理之詢問(包括上開所述不

同意見之情事)充分回答:

不適用

15.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

重大訊息同時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7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

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6775 穎台科技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負債比率、流動 比率及速動比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6:44
發言人 黃子庭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2623311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發生緣由:依據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10年5月13日證櫃審字
第1100100712號函辦理。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02
4.自結流動比率:81.58
5.自結速動比率:47.95
6.自結負債比率:77.05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2 智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新增議案)
序號 5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4:55
發言人 陳淑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1828
符合條款 第 17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5/24
3.股東會召開地點:臺北市松山區八德路三段2號5樓(TCA會議中心
501室)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112年度審計委員會審查報告書。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配情形報告。


(4)112年度私募普通股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案。


(2)112年度盈餘分配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修訂本公司「公司章程」案。(新增議案)


(2)辦理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新增議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無。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3/26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5/24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次股東會以電子方式行使表決權,行使期間自113/04/24至113/05/21止。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2 智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股東會通過私募現金增資發行普通股 ,屆期不予辦理。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4:29
發言人 陳淑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1828
符合條款 第 1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變更日期:113/03/28
2.原計畫申報生效日期:112/05/18
3.追補發行日期:NA
4.變動原因:
本公司112/5/18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私募發行普通股案,
依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規定,辦理期限即將屆滿,
董事會決議於剩餘期限內不繼續辦理。
5.歷次變更前後募集資金計畫:不適用
6.預計執行進度:不適用
7.預計完成日期:不適用
8.預計可能產生效益:不適用
9.與原預計效益產生之差異:不適用
10.本次變更對股東權益之影響:不適用
11.原主辦承銷商評估意見摘要:不適用
12.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4609 唐鋒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2月份自結合併財務報告之 負債比率、流動比率及速動比率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4:28
發言人 簡麗貞 發言人職稱 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529888
符合條款 第 5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發生緣由:依櫃買中心「證櫃監字第1080201632號」函規定辦理公告
3.財務資訊年度月份:113年2月
4.自結流動比率:113年2月:172.14%
5.自結速動比率:113年2月:162.98%
6.自結負債比率:113年2月:
74.78%
7.因應措施:無。
8.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5297 廣化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113年股東常會、受理股東提案 及董事候選人提名相關事宜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4:09
發言人 魯碧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77668
符合條款 第 32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股東會召開日期:113/06/19
3.股東會召開地點:新竹縣新豐鄉康樂路一段169-2號2樓(本公司)
4.股東會召開方式(實體股東會/視訊輔助股東會/視訊股東會,
請擇一輸入):實體股東會
5.召集事由一、報告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
(2)審計委員會查核112年度各項表冊報告。
(3)112年度員工酬勞及董事酬勞分派案。
(4)私募有價證券辦理情形報告。
6.召集事由二、承認事項:
(1)112年度營業報告書及財務報表承認案。
(2)112年度盈餘分派案。
7.召集事由三、討論事項:
(1)解除本公司新任董事競業禁止限制案。
(2)本公司發行限制型員工權利新股案。
8.召集事由四、選舉事項:增選本公司董事案。
9.召集事由五、其他議案:無。
10.召集事由六、臨時動議:無。
11.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13/04/21
12.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13/06/19
13.其他應敘明事項:
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本公司自民國113年04月14日起至113年04月23日止,
受理1%以上股東就本次股東常會提案。凡有意提案之股東務請於上述期間依規定
辦理,並敘明聯絡人及連絡方式,以備董事會備查及回覆審查結果。
本公司受理提案處所:廣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財會部。地址:新竹縣新豐鄉康樂
路一段169-2號2樓。電話:03-5577668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2 智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通過公司章程變更每股面額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4:03
發言人 陳淑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182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原每股面額(元)及已發行總股數:
原每股面額新臺幣10元;已發行總股數為79,551,484股。
3.新每股面額(元)及預計總股數:
變更後每股面額新臺幣5元;已發行總股數為159,102,968股。
4.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案將提報113年股東常會通過,並送請主管機關辦理變更登記相關事宜。


(2)前述股票面額變更不影響股東權益,新股票其權利與舊股票相同。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5297 廣化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通過一一二年度合併財務報表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3:42
發言人 魯碧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77668
符合條款 第 43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財務報告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審計委員會通過財務報告日期:113/03/28
3.財務報告報導期間起訖日期(XXX/XX/XX~XXX/XX/XX):112/01/01~112/12/31
4.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收入(仟元):319,726
5.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毛利(毛損)
(仟元):161,268
6.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營業利益(損失)
(仟元):19,968
7.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稅前淨利(淨損)
(仟元):27,700
8.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本期淨利(淨損)
(仟元):23,711
9.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淨利(損)
(仟元):23,711
10.1月1日累計至本期止基本每股盈餘(損失)
(元):0.81
11.期末總資產(仟元):627,869
12.期末總負債(仟元):171,408
13.期末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仟元):456,461
1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461 光群雷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第十三屆第五次董事會重要決議事項
序號 3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3:35
發言人 黃千鳳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70316
符合條款 第 5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3/28
2.公司名稱:光群雷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不適用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若事件發生或決議之主體係屬公開發行以上公司,本則重大訊息同時


符合證券交易法施行細則第7條第9款所定對股東權益或證券價格有重大影響之事項):
(1)通過本公司更換簽證會計師暨聘任會計師之獨立性評估案。
(2)通過本公司處分光耀科技股份案。
(3)通過2024年股東常會召集事由案。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035 智原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現金增資子公司Faraday Technology Vietnam Co., Ltd. 累積金額達公告標準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3:25
發言人 曾雯如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87888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Faraday
Technology
Vietnam
Company
Limited之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3/28~113/3/28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USD4,600,000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不適用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依據現金增資時程辦理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公司內部核決權限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金額:USD9,900,000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占總資產比例:2.47%
占歸屬於母公司業主權益比例:3.19%
營運資金:NTD3,485,240(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充實營運資金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否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不適用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不適用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22.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自有資金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5297 廣化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發行限制員工權利新股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3:25
發言人 魯碧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5577668
符合條款 第 9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預計發行價格:有償認購,預定認購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元。
3.預計發行總額(股):普通股800,000
股。
4.既得條件:
員工自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後須於各既得期間屆滿日仍在職,且期間未曾有違反
公司勞動契約、工作規則、競業禁止、保密協議或與公司間合約約定等情事,並達成
公司所設定個人績效評核指標與公司整體績效指標;於各年度既得日可既得分別如下:
(1)
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一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2)
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二年,可既得股份比例:30%
(3)
於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日起滿三年,可既得股份比例:40%
認購之日係指該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增資基準日
5.員工未符既得條件或發生繼承之處理方式:
遇有未達成既得條件者,由本公司以認購價格收買並辦理註銷,其他各項情事處理
方式,悉依本公司所訂之「113年限制員工權利新股辦法」進行辦理。
6.其他發行條件:無。
7.員工之資格條件:
本計畫適用對象以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授與日當日已到職之本公司全職正式員工為限。
實際得被授與員工及其可認購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數量,將參酌年資、職級、工作績效
考核、整體貢獻及特殊功績等擬定之分配標準,由董事長核定後提報董事會通過;
惟具經理人身分、具員工身分之董事者,應先經薪資報酬委員會同意;非具經理人
身分者應先經審計委員會同意。
8.辦理本次限制員工權利新股之必要理由:
本公司為吸引及留任公司所需之專業人才,激勵員工及提升員工向心力,以共同創造
公司及股東之利益。
9.可能費用化之金額:
暫以113年3月13日興櫃之每股成交均價34.7元估算,於全數達成既得條件,可能
費用化之最大金額為新台幣19,760千元。員工依既得條件於113年~116年,每年可能
費用化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8,645千元、7,080千元、3,376千元及659千元。
10.對公司每股盈餘稀釋情形:
依本公司於113年3月14日之在外流通股份37,152,490股計算,113年~116年每年對
公司每股盈餘可能減少金額分別約為新台幣
0.23元、0.19元、0.09元及0.02元,
每股盈餘稀釋尚屬有限。
11.其他對股東權益影響事項:對股東權益尚無重大影響。
12.員工獲配或認購新股後未達既得條件前受限制之權利:
(1)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於未達成既得條件之前,應先全數交付



本公司指定之機構信託保管,並配合辦理所有的程序及相關文件的簽署。
(2)除前項保管約定限制外,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針對尚未達成



既得條件之股份,除因本辦法發生繼承情事外,員工均不得出售、抵押、轉讓、



贈與、質押,或作其他方式之處分。
(3)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



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4)於既得期間內,如本公司辦理非因法定減資之減少資本時,限制員工權利新股應依



減資比例註銷。承上,如本公司係辦理現金減資,本公司因此所退還之現金須交付



信託,於達成既得條件後才得交付員工,惟若員工未達既得條件時,本公司將收回



該等現金。
(5)員工依本辦法認購之限制員工權利新股,除受前述限制外,於未達成記得條件前,



其他權利包括但不限於股息、紅利及資本公積之受配權、現金增資之認股權及表決



權等,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股份相同。
13.其他重要約定事項(含股票信託保管等):
限制員工權利新股發行後須立即交付信託保管,未達既得條件前因持有限制員工權利
新股之現金股利無須交付信託保管。員工符合既得條件後將依信託保管契約之約定,
將認購之股票自信託帳戶撥付員工個人之集保帳戶。
14.其他應敘明事項:
(1)發行期間自主管機關申報生效通知到達之日起二年內,得視實際需求,一次或分次



發行,實際發行日期由董事會授權董事長訂定之。
(2)員工未達既得條件前於本公司股東會之提案、發言、表決權及其他有關股東權益



事項皆委託信託保管機構代為行使之。
(3)本案提請股東會決議後,如因法令變更或主管機關核定需為變更時,如有未盡事宜,



除法令另有規定外,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之。
(4)本案已提113年3月28日審計委員會討論。
(5)若經議決核可,將予提報股東常會討論。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8932 智通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3/28 發言時間 17:13:22
發言人 陳淑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2)2627-1828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3/2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3/28
2.增資資金來源:盈餘轉增資
3.是否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是,請併敘明預定發行期間/否):否
4.全案發行總金額及股數(如屬盈餘或公積轉增資,發行股數則不含配發給員工部分):
發行總金額10,381,470元,發行股數1,038,147股。本公司股票面額若由
每股新臺幣10元變更為新臺幣5元後,發行股數變更為2,076,294股。
5.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金額及股數:不適用
6.採總括申報發行新股案件,本次發行後,剩餘之金額及股數餘額:不適用
7.每股面額:10元
8.發行價格:不適用
9.員工認購股數或配發金額:不適用
10.公開銷售股數:不適用
11.原股東認購或無償配發比例(請註明暫定每仟股認購或配發股數):
每仟股無償配發13.05股。本公司股票面額若由每股新臺幣10元
變更為新臺幣5元後,每仟股無償配發為13.05股。
12.畸零股及逾期未認購股份之處理方式:
配發不足一股之畸零股,股東得自除權時股票停止過戶之日起5日內,
向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併湊整股之登記,其併湊不足部分,按面
額折付現金計算至元為止,併湊不足一股之畸零股,授權董事長洽特
定人按面額承購之,凡參加帳簿劃撥配發股票之股東,其未滿一股之
畸零股款,將做為處理帳簿劃撥之費用。
13.本次發行新股之權利義務:與原已發行普通股股份相同。
14.本次增資資金用途:充實營運資金。
15.其他應敘明事項:


(1)嗣後如因股本發生變動以致影響流通在外股數,致股東配股率






發生變動而需修正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長全權處理。


(2)俟股東會通過並呈奉主管機關核准後,授權董事會另訂發行 






新股增資基準日、發放日及其他相關事宜。


(3)以上增資相關事宜,如經主管機關指示或因應主客觀環境改變






以致有修正必要時,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全權處理相關事宜,






並配合辦理一切發行相關事宜。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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