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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1402 遠東新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FEIH公告董事會決議投資APG POLYTECH USA HOLDINGS, INC.再轉投資Corpus Christi Polymers, LLC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9:07
發言人 鄭澄宇 發言人職稱 行政總部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7338000轉8969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屬特別股者,並應標明特別股約定發行條件,如股息率等):

(1)APG
POLYTECH
USA
HOLDINGS,
INC.普通股
(2)Corpus
Christi
Polymers,
LLC股權

2.事實發生日:113/1/19~113/4/19

3.交易數量、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1)94股整
(2)不適用
每單位價格:(1)每股美金112,265.96元整
(2)不適用
交易總金額:(1)美金
10,553,000.00元整
(2)美金10,557,649.00元整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

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
(1)APG
POLYTECH
USA
HOLDINGS,
INC.
(2)Corpus
Christi
Polymers,
LLC
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1)採權益法評價之被投資公司
(2)聯合營運個體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

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

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

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現金增資認股
及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無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人之取

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本次係處分債權之相關事項(含處分之債權附隨擔保品種類、處分債權

如有屬對關係人債權者尚需公告關係人名稱及本次處分該關係人之債權

帳面金額:

不適用

8.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有價證券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9.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現金
契約限制條款:無
其他重要約定事項:無

10.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決策單位:

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現金增資認股
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現金增資認股
決策單位:董事會

11.取得或處分有價證券標的公司每股淨值:

不適用

12.迄目前為止,累積持有本交易證券(含本次交易)之數量、金額、持股

比例及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

(1)APG
POLYTECH
USA
HOLDINGS,
INC.



數量:7,500股整



金額:新台幣27,034,555,714元整



持股比例:100%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2)Corpus
Christi
Polymers,
LLC



數量:不適用



金額:新台幣18,356,306,244元整



持股比例:33.33%



權利受限情形(如質押情形):無

13.迄目前為止,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三條所列

之有價證券投資(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總資產及歸屬

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暨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註二):

(1)FAR
EASTERN
INVESTMENT
(HOLDING)
LIMITED



總資產之比例:12.97%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21.32%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8,225,887仟元
(2)APG
POLYTECH
USA
HOLDINGS,
INC.



總資產之比例:6.99%



歸屬於母公司業主之權益之比例:11.48%



最近期財務報表中營運資金數額:新台幣8,225,887仟元

14.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5.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增加美國投資

16.本次交易表示異議董事之意見:



17.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18.董事會通過日期:

113年01月19日、113年02月27日、113年04月19日

19.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該公司未設置監察人或審計委員會

20.本次交易會計師出具非合理性意見:否

21.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利安達平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

22.會計師姓名:

吳明儀

23.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金管證審字第1000036796號

24.是否涉及營運模式變更:否

25.營運模式變更說明:

不適用

26.過去一年及預計未來一年內與交易相對人交易情形:

不適用

27.資金來源:

不適用

28.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51 中再保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8:25
發言人 鍾志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1515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19
2.法人名稱:翔利投資(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鄭靜芬女士
4.舊任者簡歷:本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張允寧女士
6.新任者簡歷:本公司副總經理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31~115/05/30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0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51 中再保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法人董事代表人異動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6:23
發言人 鍾志宏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25415156
符合條款 第 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發生變動日期:113/04/19
2.法人名稱:長榮國際(股)公司
3.舊任者姓名:
(1)楊誠對先生
(2)張明煜先生
4.舊任者簡歷:
(1)楊誠對先生:本公司董事長
(2)張明煜先生:長榮國際(股)公司董事
5.新任者姓名:
(1)鄭靜芬女士
(2)戴錦銓先生
6.新任者簡歷:
(1)鄭靜芬女士:本公司董事
(2)戴錦銓先生:長榮航空(股)公司董事、長榮海運(股)公司董事
7.異動原因:法人董事改派代表人
8.原任期(例xx/xx/xx至xx/xx/xx):112/05/31~115/05/30
9.新任生效日期:113/05/08
10.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3202 樺晟 公司提供

主旨:本公司董事會決議私募普通股定價及相關事宜(更正本次 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及折價率)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4:58
發言人 陳宏徵 發言人職稱 董事長特別助理 發言人電話 27825881-2317
符合條款 第 1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8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13/04/18
2.私募有價證券種類:普通股
3.私募對象及其與公司間關係:以符合證券交易法第43條之6及經濟部91年6月13日
經商字第09102122160號函所訂相關函令規定之特定人為限。
4.私募股數或張數:7,300,000股
5.得私募額度:於不超過普通股15,000,000股數(含)內之額度,於股東會決議之日

起1年內分1至3次辦理。

預計私募股數,於各次實際辦理時,得將先前未發行股數及/或後續預計發行股數全數

或一部併同發行,惟合計發行總股數以不超過15,000,000股為限。
6.私募價格訂定之依據及合理性:

(1)依據本公司112年6月30日股東常會決議,本次私募普通股發行價格以不低於參考




價格之八成為訂定私募價格之依據。私募普通股之參考價格係以下列二基準計算




價格較高者定之:




A.定價日前1、3或5個營業日擇一計算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






配股除權及配息,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B.定價日前30個營業日之普通股收盤價簡單算術平均數扣除無償配股除權及配息






,並加回減資反除權後之股價。

(2)本次私募普通股價格為每股新台幣10.83元。

(3)私募價格係遵循主管機關發布之相關法令定之,考量引進私募對象
及私募股票




三年不得流通之限制,予以14.59%之折價,並經圓富聯合會計師事務所林錦華會




計師出具私募證券價格合理性之獨立專家意見在案,故公司私募普通股之價格以




不低於參考價格之80%做為訂價依據,尚在上述評估之合理價格區間內。
7.本次私募資金用途:用以償還銀行借款、充實營運資金。
8.不採用公開募集之理由:考量資本市場狀況、籌募資本之時效性、可行性、發行成本

及引進策略性投資人之實際需求,而私募有價證券受限於3年內不得自由轉讓之規定

,可確保本公司與策略性投資人之長期合作關係,故不採用公開募集而擬以私募方


式發行普通股。
9.獨立董事反對或保留意見:無
10.實際定價日:113/04/18
11.參考價格:每股12.68元
12.實際私募價格、轉換或認購價格:10.83
13.本次私募新股之權利義務:本次私募普通股之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已發行之普通股相


同,惟依證券交易法規定,本次私募之普通股於交付日起3年內,除證券交易法第 


43條之8規定之轉讓對象外,不得對其他對象再行賣出。擬請股東會授權董事會在


本次私募普通股自交付日起滿3年後,視當時狀況依相關規定向財團法人中華民國


證券櫃檯買賣中心申報私募有價證券補辦公開發行,並申請上市櫃交易。
14.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其換股基準日:不適用
15.附有轉換、交換或認股者,對股權可能稀釋情形:不適用
16.附有轉換或認股者,於私募公司債交付且假設全數轉換或認購普通股後對上櫃普通股
股權比率之可能影響(上櫃普通股數A、A/已發行普通股):不適用
17.前項預計上櫃普通股未達500萬股且未達25%者,請說明股權流通性偏低之因應措施:


不適用
18.其他應敘明事項:


(1)本次私募繳款期間:113年04月18日至113年04月26日止。


(2)本次私募現金增資基準日為113年04月26日。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767 台微醫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4:49
發言人 蘇義鈞 發言人職稱 協理 發言人電話 03-610716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4/2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興櫃公司) 7610 聯友金屬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112年度盈餘分配案(更正所屬期間)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3:49
發言人 吳永中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8-8661018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0
說明
1.
董事會擬議日期:113/04/10

2.
股利所屬年(季)度:112年
年度

3.
股利所屬期間:112/01/01

112/12/31

4.
股東配發內容:

 (1)盈餘分配之現金股利(元/股):0.10000000

 (2)法定盈餘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3)資本公積發放之現金(元/股):0

 (4)股東配發之現金(股利)總金額(元):3,094,600

 (5)盈餘轉增資配股(元/股):0.20000000

 (6)法定盈餘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

 (7)資本公積轉增資配股(元/股):0.99983800

 (8)股東配股總股數(股):3,713,020

5.
其他應敘明事項:



6.
普通股每股面額欄位:新台幣10.0000元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10 精測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2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2:53
發言人 黃水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91234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4/2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
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6510 精測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揚弈科技(股)公司公告取得 中華精測科技(股)公司使用權資產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52:07
發言人 黃水可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4691234
符合條款 第 20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桃園市平鎮區工業三路15號5樓

2.事實發生日:113/4/19~113/4/19

3.交易單位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單位數量:234.15坪
每單位價格:每坪租金每月新台幣550元
交易總金額:契約總金額新台幣3,090,792元
使用權資產金額:新台幣2,874,284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中華精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與公司之關係:最終母公司

5.交易相對人為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前次移轉之

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前次移轉日期

及移轉金額:

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基於成本及業務考量,為最適宜之位置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前次移轉之所有人與公司及交易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
、前次移轉日期及移轉金額:不適用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不適用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交付或付款條件:月付
租期:113/5/1~115/4/30
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無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交易決定方式及價格參考依據:依據市場行情進行議價
決策單位:董事會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不適用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不適用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或不適用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或不適用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不適用

16.估價結果有重大差異時,其差異原因及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會計師事務所名稱:

不適用

18.會計師姓名:

不適用

19.會計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適用

20.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21.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作為自用營業場所使用

22.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23.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4.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13年4月19日

25.監察人承認或審計委員會同意日期:

民國113年4月19日

26.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或其使用權資產:是

27.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六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8.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七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不適用

29.其他敘明事項: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櫃公司) 5347 世界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將於113/04/29召開董事會通過 113年第一季合併財務報告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48:49
發言人 黃惠蘭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暨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70355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4/2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9 國票金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本公司獨立董事對第八屆董事會第11次會議討論事 項第二案表示保留意見(更正主旨)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47:33
發言人 李憲宗 發言人職稱 處長 發言人電話 02-77520079
符合條款 第 44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日期:113/04/19
2.董事會、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之議決事項(請輸入〝董事會〞或
〝審計委員會〞或〝薪酬委員會〞):董事會
3.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姓名及簡歷:
陳惟龍先生/國票金融控股(股)公司獨立董事
4.表示反對或保留意見之議案:審查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之股東提案
5.前揭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成員表示反對或保留之意見:
一、提案人諾威斯公司(代表人蔡紹中)是國票金控公司之第一大股東,持股
8.05%,加上同一關係人「人旺公司」持股1.93%,合計9.98%,並以
人旺公司名義當選2席董事,是金融控股公司法第四條規定之「大股東」(簡稱人
旺集團),在112年5月31日合組成現在的經營團隊。人旺集團是現在國票金
控公司經營團隊重要成員之一,如有重要事項,本可依循在「董事會」中提案討論
決議推動,始為正辦。人旺集團卻捨此正軌,扭曲事實,藉端興訟提案狀告獨立董
事,「當家鬧事」破壞公司團結,也嚴重損害公司治理制度。
二、本人在112年5月31日「連任」獨立董事之「資格條件」,是經過國票金
控公司董事會全體董事無異議審查通過(蔡紹中時任副董事長),並提股東會選任
及完成公告,如今(113年4月8日)卻反目以股東提案方式,質疑本人的專業
性及獨立性,有損害公司利益,其前後立場矛盾,自己否認自己,令人不解其目的?
三、本獨立董事依據證券交易法第14條之2規定行使對相關業務之「獨立調查權」
,相關必要費用(含委任律師費用)由公司負擔之。此業經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112年5月8月金管證字第1120339009號函闡明確認,並要求國票金
控公司對獨立董事執行業務範圍內予以協助其履行職瓘。調查程序之進行,均以相
關業務為限,只訪談至案關之「經理人」,即受到公司技術性的阻礙,並未及於
「工讀生」,也不涉及個人隱私之問題,提案人卻惡意扭曲,特再予指明。
6.因應措施:股東提案業經董事會決議列入本公司113年股東常會議案
7.其他應敘明事項:
本股東提案係依據公司法第172條之1第4項規定,依法僅進行形式審查,提交
股東會決議。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3596 智易 公司提供

主旨:公告113年第一季財務報告董事會召開日期
序號 1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46:41
發言人 黃仕緯 發言人職稱 財務長 發言人電話 (03)5727000
符合條款 第 31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董事會召集通知日:113/04/19
2.董事會預計召開日期:113/04/29
3.預計提報董事會或經董事會決議之財務報告或
年度自結財務資訊年季:113年第一季
4.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本資料由  (上市公司) 2880 華南金 公司提供

主旨:代子公司華南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其香港分行 受香港金融管理局裁罰之說明。
序號 4 發言日期 113/04/19 發言時間 17:44:12
發言人 林貴姬 發言人職稱 副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23713111*1865
符合條款 第 26 款 事實發生日 113/04/19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13/04/19
2.違規情形:子公司華南銀行香港分行於101年4月至107年7月間,就交易監控部分,違反
香港法例第615章「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條例」附表2第5(1)(c)條及第19(3)條
規定;並於107年3月至107年7月間,就網路銀行轉帳交易部分,違反打擊洗錢條例附表2
第12(3)條及第12(5)條。香港金融管理局考量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配合香港金
融管理局執法程序,以及過去無被裁罰紀錄後,對上開缺失罰款港幣900萬元。
3.罰鍰金額:港幣900萬元罰鍰。
4.該主管機關之處分情形:核處港幣900萬元罰鍰。
5.預計改善措施:香港分行已完成改善措施,並委由第三方機構辦理獨立審查,於109年
6月完成驗證其改善措施之有效性。
6.對公司營運之影響: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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